有報案三聯單開箱文那有不起訴處分書開箱嗎(已補圖)


imcrazy wrote:
誣告是公訴罪...一...(恕刪)


其實我當哥哥的心胸是很寬大的

只是對於這種動不動就提告的~

實在很無奈

所以來這裡問問!

有無解決之道?
我真有夠雖

怎麼會和某人同住同一區

會不會那天在路上走著走著

就被告了
做人不要太認真,認真不會有好事的,尤其在這裡可以證明。

tszshan wrote:
其實我當哥哥的心胸是...(恕刪)


都幾歲了!一般5年級的在28歲前就離家,長輩還健在時只有過年才會相聚。

你們一個住永和,一個住桃園,不要去找他不就得了!

難道是說一個巴掌拍不響,你沒事還在像兒時一樣有空就戲弄他?惹他生氣?

可口奶酥 wrote:
我真有夠雖怎麼會和某...(恕刪)


小心他會提告唷~

他也是這裡的會員唷!!

不過好像被停權了!

但似乎還可以登入的樣子!

皮很丘 wrote:
都幾歲了!一般5年級...(恕刪)


還是那句話~

我當大哥的很NICE的~

錯不在我!

就告我!!

真是莫名其妙了~

當然還有其他恩怨啦~

我是看不慣!

那種人前人後不一樣的態度~

況且都是中年人了!

我也不想沒事找事做!!

但有些事情悶在心裡頭實在不好受!

我還有侵佔不起訴處分書還沒弄好!!

還在考慮要不要貼出來~


tszshan wrote:
小心他會提告唷~他也...(恕刪)


那我該說

welcome to taiwan嗎

歹年冬...ooo

國之將亡...必有oo

這幾個ooo是否要請大師出面來填充啊
做人不要太認真,認真不會有好事的,尤其在這裡可以證明。
奉勸那些動不動就提告的閒人

別吃飽太閒啦

提告是你的權利

只要提告就派出所員警就一定要受理

到時候會函送地檢署偵辦

要跑地檢署開偵查庭

很累人的

除非妳吃飽太閒了

tszshan wrote:
奉勸那些動不動就提告...(恕刪)



是被告的人 常跑 還是兩個一起跑

我說告人的人真閒 這句話不知道會不會 被告
第十管區海上保安本部 Kagoshima Airport
Petruchio wrote:

真是好物丫


你這隻小歪歪沒資格講話.
版規是尛.....

imcrazy wrote:
誣告是公訴罪...一...(恕刪)


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要難謂有誣告之故意。」因此,告訴人申告之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告訴人若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則並不當然會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如果行為人提出的申告,出於對事實的誤信、誤解、誤認或者懷疑有此事實,因為缺乏誣告的故意,是不會成立誣告罪。另外行為人所申告的事實,並非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或者非全然無因,祇以不能積極證明為虛偽,或者只因證據不充分,以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司法實務上也不認為成立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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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沒有那麼容易成功~
法官會看情形辦案!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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