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46g629h wrote:
你又沒做錯什麼
我不知道你在擔心什麼
他要備案還是要告就讓他去
之後,他還可以怎樣呢..(恕刪)
是阿,搞不懂有啥好道歉? 人多必有(白癡),意思不就等同於 林子大了,甚麼鳥都有。何況樓主也沒說白吃兩字,何來誹謗? 誰硬要對號入座? 實在搞不懂一堆人沒事興訟,以為降子很屌?
突然想到之前看01一篇經典,有個叫J甚麼東西的網友,因為其他網友回文說到"...該該叫",就莫名其妙說要告人。結果被眾多網友公幹到體無完膚。其間還嗆說自己在律師事務所還是自己是律師之類,還開分身上來唬爛又被戳破,哈哈哈哈,真的是人多必有白吃 典型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