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邊開144太離譜了,難怪看過幾次車子翻在路邊疏洪道警察早就不偷拍了老遠就看見警車停在路口,有時會停在停車場內(右前方藍色牌子後面那輛)以前相機都架在欄杆後面,現在都光明正大地架在欄杆上,貨車前方欄杆上黑色的方形物就是了以我的經驗,速限50,開到近70也不會被照(GPS速度)
好笑警察執法還要看時間地點嗎要不要順便請里長廣播一下?怎麼最近一些人自己錯在先都還要來個藉口上次是假日加班好辛苦這次是手機掉了很緊張然後說自己也知道錯但是不爽警察行為???這是哪來的邏輯?違法就違法了被抓還要怪警察不去做正事??難道全台灣就那2個警察而已??時速144被抓剛好而已啦還是您真的感覺不爽感覺警察不務正業要不要考慮去申訴?因為不知道會被拍所以就連續超速很多次哇塞這不是慣犯嗎?坑人???不超速會被拍嗎??老話一句恪守本分不就沒事了嗎?
不錯阿,警察在有效降低轄區內的過失殺人與肇事逃逸的犯罪機率,不但可以保護樓主不會因為自己不小心的閃神而喪命,也可以少死一些莫名其妙被撞死的人,又可以因此救了不少破碎的家庭,這有什麼不好?雖然我也不喜歡警察躲在暗處偷拍,但是我也想不出有什麼辦法可以遏止這種警察或測速相機不在就想開快的民眾。老實告訴你,我也是這種民眾。人類的劣根性阿!
王逸祥 wrote:有人有護貝了就好重點...(恕刪) 根本不通你連續違規才會被連續拍不是嗎?因為你沒看見警察拍你所以你一直超速"以為沒事"這才是重點不能超速是你一定知道的事警察有沒有露臉不是決定你超不超速的主因不要本末倒置了
王逸祥 wrote:最後一點 這次我還是乖乖的繳錢投降了只是不爽說接下來還不知道有沒有開車60~70被拍到的 超速就超速管你開144還是開60~70現在是,只要沒警察,就用不守法了是吧?那天出了人命,你賠得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