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警察躲起來取締拍照是一回事,突然出來嚇人又是另外一回事今天警察躲起來拍照取締違規我個人認為這沒有啥好爭議的,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又何必怕偷拍,爭議點在於偷拍不出現就沒事,但有些警察是躲在隱蔽物不讓人發現,等發現違規突然衝出來,這樣無關違規不違規都會嚇到用路人,就像你在開車或騎車,有隻貓狗或車輛突然衝出來一樣,第一個反應就是急煞,這樣就容易發生事故,所以要就躲好拍照,要不就在明顯處,不要跟冒失鬼一樣跑出來,試想你走到一隻柱子旁有人突然跳出來你會沒嚇到嗎?
問題是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社會?等著開罰單的做法,跟期待塑化劑商家自律的說法差在哪裡?等到受害了又能怎辦?商家被罰對受害人又能怎樣?難道真要等到生殖器短了,才能醒悟嗎...今天如果政府多積極一點,而不是消極的應對...想到政府還曾提倡"見警率"這東西...
n3688 wrote:就是有樓主這種人所以我們才要裝行車記錄器........ 也是不太懂您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說如果警察能在顯眼處執勤發起有效的赫阻違規作用那這樣比照民眾違規或出事後才跑出來吹嗶嗶叫人靠邊停甚至聯絡救護車你覺得那一個比較好躲在暗處,警察有以下作法:1.守株待兔開單2.出車禍後出來指揮交通或叫救護車3.無論民眾是否違規,忽然看到警察都會降速以免違規!4.想不到了~~~~~站在有效赫阻違規的好處(前提是警察自己要注意安全)1.應該沒有人會白目到違規給警察抓,達到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的效果2.不用再2了,光有第一點就夠了!!我的原意不是一定要每個路口都要警察遵守規則是應該的,並不是因為警察站著我才要遵守只是警察執勤一定得用躲這種方式嗎??我還是覺得警察是為了要讓交通順暢的而不是為開單增加國庫而存在的如果是為了交通順暢,那盡責的疏導交通不是更好??至於沒警察的地方不是就不用遵守各位都是守法的好公民,警察站不站大家都會遵守規則我只是想強調若有警察在的路口恐怕那些想違規的也不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