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教育部讓老師脫離苦海

walakaho wrote:
教育部擬制訂:晚上10點前 老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這種規定很白癡。
如何證明老師是拒接電話?
接了又掛掉算不算拒接?
電話沒電、打不通、沒帶電話、算不算拒接?
拒接之後要如何處罰?

誰家的家長這麼奇怪,
有事情為何不用聯絡簿或上班時間聯絡?
你家長如果真有必要,這麼需要找老師說話,
為何不親身到學校來?
有啥事情就得在晚上聯絡?
難道家長騷擾老師就有保障,老師都不能拒接?

老師自己的私人電話應該可以拒絕用做工作上的使用吧?
難道政府要出錢幫每個老師辦手機和門號嗎?

此外,
這種要求一成立,其他行業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
還讓不讓人活呀?

walakaho wrote:
教育部擬制訂:晚上1...


半夜幫學生的媽的新生兒辦理住院,因為學生的爸早就跑路、她媽媽幫一個叔叔生下孩子又落跑,小六的學生必須幫自己的媽媽和弟弟辦理住院,而這個小六生是資源班的學生...

(恕刪)
看無
樓下看懂嗎
walakaho wrote:
教育部擬制訂:晚上1...(恕刪)


我也不贊成硬性規定, 尤其是現在恐龍家長一堆...

政府 (雇主)

老師 (勞工)

學生家長 (客戶)

"雇主"訂定工作規則要求"勞工"於下班時間不得拒絕"客戶"電話,

每天 10:00pm以前 Stand by 服務客戶又不給加班費,

你若是勞工, 心裡一定超不爽...(政府帶頭違法)

大部分的老師(勞工)也有家庭小孩要照顧,

如果硬性規定, 勞工還是有抵制的方法.


現行老師與家長每天都有連絡簿, 除非事情緊急複雜困難,

再輔以電話溝通即可....

今天小孩才剛小學畢業, 體會老師的辛勞...
http://www.flickr.com/photos/tetjk/sets/

尼斯 wrote:
看無樓下看懂嗎...(恕刪)


學生他爸爸已經不在了,他媽媽又生一個。當然是跟外面的叔叔生的啊...
我用600D寫日記

supersunday7776 wrote:
老師也是有家庭的
無聊的家長,永遠不檢討自己(恕刪)


我本身是家長,我也認同老師也是有家庭的.
而且老師的工作性質不比軍人和警察.
下課後學生的私事就是家長的責任了.
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電話沒電了,收訊不好沒接到...
老師也普通人~要回家顧小孩~還要備課~又要當好老公好老婆~已經夠辛苦了~結果錢有比較多嗎? 放了這些老師一馬吧~
i17愛一起生活每日空閒或忙碌之餘, 好朋友一起來逛逛吧~
老師下班時間過後, 家長應該打給人本協會處理~ 因為人本的義工最棒~最強~請多利用~
i17愛一起生活每日空閒或忙碌之餘, 好朋友一起來逛逛吧~
家長守則之預防恐龍家長

第一條:學童缺交家課,請家長立即請假來校陪同完成(這是前晚在家應完成的不是嗎)
第二條:學生翹課失蹤請立即來學校協尋 ( 老師還要上課, 沒有時間管愛爬牆的小孩)
第三條: 學生上課睡覺屢勸不聽請家長馬上領回 ( 要睡回家睡 )
第四條: 學生不服教師管教, 請家長自行領回管教 (老師管教學生不鳥老師~就回家吃自己吧)
第五條: 學生三大過, 請家長自己來校辦理轉校(別再說是老師逼你轉學, 是你自己水土不服老是犯錯不聽勸 )
第六條: 學生打擾其他同學上課秩序屢勸不聽, 請家長領回 (不想上課就態回去自己管, 老師和同學還要上課)
第七條: 學生家長不接老師電話者或是掛電話, 罰款處理或是學生領回~(別再說老師在找麻煩)
第八條: 學生犯刑事案件~家長自動轉學 ( 老師不是警察或法官, 還要保護其他同學)
第九條: 學生犯性侵! 家長不得和解~ 並且自動轉學處置~ ( 性侵犯不是老師能處理的問題)
第十條: 學生霸凌同學~ 家長出席向同學道歉( 自己的小孩愛打人, 請帶回管教別再放出來害人)

家長如果沒法管教, 請讓自己的孩子去給警察管~別再放讓自己的小孩去害人了~


i17愛一起生活每日空閒或忙碌之餘, 好朋友一起來逛逛吧~
要這麼幹就請一視同仁,從教育部長以下各級人員也比照辦理。


walakaho wrote:
教育部擬制訂:晚上10點前 老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恕刪)

其實是"教育部"委託全國家長聯盟訂的..

全家盟有這樣的想法不意外..
對象不應該是全家盟


我是比較希望
請全國總工會還是失業勞工聯盟或是22K聯盟(有這個嗎?)幫全國公務員(包含教育部)訂定工作守則..


打電話到公家機關..
12:00一到..不好意思..現在是休息時間..請1點半再打..
5點打電話去..現在是下班時間..

自己準時上下班..電話業務丟著人就跑..要求別人倒是挺盡責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