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akaho wrote:
教育部擬制訂:晚上10點前 老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這種規定很白癡。
如何證明老師是拒接電話?
接了又掛掉算不算拒接?
電話沒電、打不通、沒帶電話、算不算拒接?
拒接之後要如何處罰?
誰家的家長這麼奇怪,
有事情為何不用聯絡簿或上班時間聯絡?
你家長如果真有必要,這麼需要找老師說話,
為何不親身到學校來?
有啥事情就得在晚上聯絡?
難道家長騷擾老師就有保障,老師都不能拒接?
老師自己的私人電話應該可以拒絕用做工作上的使用吧?
難道政府要出錢幫每個老師辦手機和門號嗎?
此外,
這種要求一成立,其他行業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
還讓不讓人活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