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名稱:法務部(廉政署)<< 肯定是掛在法務部底下 !!
七、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這條是廢話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 請注意"或相當等級以上"這段文句
(三)具有下列各項條件之一:
1、曾任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2年以上。 <<< 要調查局出身....
2、曾任警察官2年以上。 <<< 或警察官(警官)
以上服務年資均計算至100年3月31日止。
(四)最近2年考績1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且未受刑事、懲戒或平時考核申誡以上處分。
(五)具政風職系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無特考不得轉調之情事。 <<< 重點在這邊!!
說來說去...繞了半天....蹲桌子下躲子彈的...毫無作為的人2....還有調查單位
才是這個部門的成員來源....
這種單位...難保不會跟海巡一樣 軍警派系鬥爭白熱化
更慘的是....它還有尚方寶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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