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款是丈人給的,房子登記老婆的名字,房貸也是用老婆的名義貸款,但錢都我在繳,萬一分了,最少有停損點!不過最好是不要有意外啦!我這樣的規劃老婆也沒什麼意見。保險也很重要,萬一掛了,要夠付房貸跟留一下生活費下來!!
1.辦共同持有2.老婆別住在裡面就解決XD(開玩笑啦)==================================================================我很好奇,在外面租房子,房子是房東的(假設有房貸好了)那我們租客為何要付錢??如果以此論點來看...那你同事為何不用付錢?還是說...吃死老公的就好?
婚後增加的財產, 採共同財產制的話, 無論登記在誰名下, 大家都各有一半, 所以即使房子沒登記在我名下, 我也願意出一部分資金, 如果我的另一半希望登記在她名下才願意出錢的話, 我就登記在她名下, 即使是我出全部資金, 我也還是願意登記在對方名下, 因為無論如何最後我只能分到一半, 所以對我一點損失都沒有, 不了解為何有人會為了這個爭執而影響感情呢??a6325 wrote:中午吃飯 同事問我結...(恕刪)
zzqqfj91 wrote:1.辦共同持有2...(恕刪) 她會負擔生活費阿 ... 她並沒有不付.....我的意思主要是我同事她不在意房子名字是誰的..她老公要付名字掛他的 她沒意見 他付錢掛他名字應該的~只是他老公不願意共同持有也不掛老婆的名字那他還在那邊一直說 房貸她要付嗎? 應該是這點讓她 覺得不爽吧?!既然她老公都說要自己付了 就不要在那邊講有的沒的....版上還真多 男生付房貸掛老婆名的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