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shi12878 wrote:
那乾脆台灣所有男的全部抓去槍斃
就不會有性侵犯了,不是更好嗎...(恕刪)
行啊,
除了偶之外的所有男同胞全部抓去槍斃!
ad5747 wrote:
沒人要認真回答的樣子
選舉要到了前面一些顏色魔人的廢文就不用理了
白玫瑰法本身有很多問題要解決
例如建立性侵者資料庫供大眾查閱
這很擺明是違反人權的事
這等於是要有性侵前科的人去死
還有性侵刑期的大幅度調高(姦淫兒童好像是拉到20年)
這幾乎已經是比擬殺人罪的刑期
還有不知開始動工沒的102強制治療中心
總之這草案的本身問題太多遷連甚廣
甚至可以說是過度恐慌跟放大性侵後的報復性法案
真的草率過了只怕是禍不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