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女開八槍救母,難主張正當防衛


千年之夢 wrote:
有興趣的可查關鍵字律...(恕刪)


這是哪個新聞?

看標題還以為是拿真搶把人幹掉...

stingtsai wrote:
這是哪個新聞?看標題...(恕刪)

標題殺人法是媒體的基本技能.....

如果開七槍那男生還在攻擊別人,那開第八槍剛好,可以主張
若開三槍他就趴了,那開八槍就超過了...防衛過當可以考慮....也是可以減輕罪責~
若是那男的還在砍他媽,她在此時衝回房拿槍,正當防衛還是可以考慮....
因為亦屬現在不法侵害.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沒有告不贏的官司,只有請不起的律師。

是不是正當防衛,要看律師的功力吧!
那槍是使用CO2鋼瓶當驅動力
威力強大
具有殺傷力
莫問前塵有愧,但求今生無悔

downtownno1 wrote:
那槍是使用CO2鋼瓶...(恕刪)


CO2直接壓力驅動...........

還不知道裡面有沒有動過手腳......
槍枝來源是一回事.這另外再談

開了八槍..

法官應該會問那位女孩子

是不是開了八槍

為何開了八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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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女孩這邊

女孩的母親受到攻擊

女孩本身也有生命危險

也受到驚嚇.

她想在第一時間解救媽媽

除了報警.她還能怎麼做

才能夠迅速有效的制服母親的同居男友

拿刀?拿棍棒?

但有沒有想過這些都是近距離的工具

女孩也很害怕.也許同居男友殺死媽媽之後會殺她滅口

她只好拿遠距離.卻又有立即效果的槍

女孩有受過專業的開槍訓練嗎?沒有

她能清楚.警察開槍制伏歹徒的要點嗎?

所以她只好連開八槍.讓母親的同居男友

呈現出.讓女孩能夠理解的[危機解除狀態]

也許就是重傷不動.也許痛到無力繼續施暴.或者是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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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那句老話.今天你不拿刀砍她老母.人家會拿槍射你?

很多人以為《懂法律就能保護自己》

其實會不會是《改法律才能保護自己》呢?



事情發生在家裡
家裡能有多大
躲一定是來不及的

而開槍反擊
一般平民在慌亂中
應該是會打光彈夾裡所有子彈吧


M1A2 SEP V2 wrote:
很多人以為《懂法律就能保護自己》

其實會不會是《改法律才能保護自己》呢?


老調~~請問怎麼改合理?這個個案適用不表示其它個案適用。

這麼多鄉民在看這案件,除了查新聞、罵法官、罵律師或罵法律之外,也許可以先拜一下谷歌大神
或者,這麼閒、這麼關心刑事案件,右這麼的對現狀不滿,也可以去買蔡墩銘、林山田的刑總讀一讀
放心,刑總是大一修的,不難啦


如果是慣性家暴,我覺得還是有機會主張正當防衛,

因為鄧茹雯殺夫案,就跟這個有點像,差在在於動手的是誰,

我是覺得有機會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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