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的執法魄力

好樣的
你做了很多人敢怒不敢做的事
太讚了!給樓主和勞工局大加分!!
若那些立委能把罰則弄重一點就更好了!

納悶 wrote:
小弟在8月10日進入...(恕刪)


給樓主一個

這社會需要更多像樓主這樣有正義感的人來揭發此類不法企業主
太太太了..

這篇可以當成勞工爭取權益的教戰守則..

該給版主一千個讚....這種老闆見多了
~No Pain; No Gain~ ~No Cross; No Crown~ ~No Change; No Chance~
真是
就是要給這種不良的老闆一個教訓

納悶 wrote:
小弟在8月10日進入...(恕刪)


超級讚靜待最新報導
加油

納悶 wrote:
小弟在8月10日進入...(恕刪)

除了給樓主一個之外
也給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一個
冒昧請教一件事
公司規定工作天數要滿七天才能領薪 並且有簽約
是不是就拿公司沒轍了
納悶 wrote:
小弟在8月10日進入...(恕刪)
吾日三省吾身:高乎?富乎?帥乎?否,砍掉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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