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惡法】無薪假,【廢掉】無薪假

哇系拍狼 wrote:
01上面一堆...包...(恕刪)


Me Too

好無聊哦
呆會誰有空
陪我翹班逛明曜
我是覺得無薪假不是不行但是要訂出規範,總不能要休就休要責任制就責任制,這樣不是員工永遠被壓榨死死而老闆永遠賺大錢開名車,另外我覺得無薪假其實很可怕,如果大量企業以後把無薪假當成,成本運作的一種手段那台灣員工絕對比現在慘上幾倍。
ebola01 wrote:
無薪假在漫延.......(恕刪)

官僚嘴
說的話只跟事情表面符合

私底下是啥....
誰管你去死....

只要數字漂亮就好了
人人沒工作?
可是你還有公司~所以不算失業
哼...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liu1120_3 wrote:
我也覺得應該反對!!直接資遣就好了,那麼麻煩做啥?.....(恕刪)


完全同意
尤其上班時間有空上網盡發些抱怨文,還一再修改標題的那種冗員!留他做什麼?
拿省下的薪資發給其他真正貢獻度高的員工獎金,多好!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
無薪假絕對該廢除....

絕對惡劣的作法....

公司的經營不應該以壓榨自己的員工為一個方向....

直接裁還比較佛心...
涼面 wrote:
解決方法很多
1.無薪假 (不用上班、也沒有錢)
2.裁員 (不用上班、有一筆小錢)
3.減薪 (要上班、作心酸)
4.縮短工時 (照樣上班、提早下班、錢變少)...(恕刪)

理論上(1)(4)是一樣,(3)跟傳說中的無薪班是一樣的,
但大致上可以歸類成兩類:
a. 裁員。
b. 勞資協議減薪減班。
基本上(b)在『勞方同意下』、『不低於基本薪資』的條件下並沒有違法,
(a)在『給依勞基法資遣費、非自願離職』的條件下也沒有違法,
我並不否認有很多不良資方『違法』進行(a)(b),
但我發現現在很多人不分青紅皂白把『所有的』(a)(b)都打成『違法』、『無良資方』,
事實上(a)(b)只要符合『勞基法』就都只是『可行的』方法,方法本身並沒有錯,
有錯的是『惡意違法濫用』的『人』。

不管用哪個方法大家的心裡都會不好受,但現實是殘酷的,
你不想選擇(b)也只能選(a)阿,
但選(a)真的有比較好?那些把(b)莫名罵翻天的人會同意?

那些喊政府無能的人真想問他們是不是有傳說中的(c)方法,
還是只是跟他們口中的無能政府一樣嘴砲而已,
連先進國家都一樣在(a)(b),還有人天真地認為外國沒有無薪假呢(名詞不一樣而已)。

jacktung wrote:
處理經濟問題
感覺老K並沒有比DPP高明


不不不,老K高明多了,
不然第一任土城王早就改姓了...
aquaaqua wrote:
理論上(1)(4)是...(恕刪)


你說這個有點廢話.....

誰有公權力?政府阿....不然修法什麼都可以....

真的要什麼都讓人民來搞??.....你想玩無政府?.....

無政府主義很恐怖的....

scottching wrote:
無薪假絕對該廢除.....(恕刪)


感覺台灣人很奇怪耶

一直
罵政府
罵財團

那758萬票
該不會是外星人投的吧

自己選出來的人

馬桶
兒皇帝
昏君

真的搞不懂
jacktung wrote:
感覺台灣人很奇怪耶一...(恕刪)


有人希望有後悔藥可以吃吧......
也還好有張選票...
不然最近這位,也不用那麼拼...想連任...




我說的是歐巴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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