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無薪假不是不行但是要訂出規範,總不能要休就休要責任制就責任制,這樣不是員工永遠被壓榨死死而老闆永遠賺大錢開名車,另外我覺得無薪假其實很可怕,如果大量企業以後把無薪假當成,成本運作的一種手段那台灣員工絕對比現在慘上幾倍。
liu1120_3 wrote:我也覺得應該反對!!直接資遣就好了,那麼麻煩做啥?.....(恕刪) 完全同意尤其上班時間有空上網盡發些抱怨文,還一再修改標題的那種冗員!留他做什麼?拿省下的薪資發給其他真正貢獻度高的員工獎金,多好!
涼面 wrote:解決方法很多1.無薪假 (不用上班、也沒有錢)2.裁員 (不用上班、有一筆小錢)3.減薪 (要上班、作心酸)4.縮短工時 (照樣上班、提早下班、錢變少)...(恕刪) 理論上(1)(4)是一樣,(3)跟傳說中的無薪班是一樣的,但大致上可以歸類成兩類:a. 裁員。b. 勞資協議減薪減班。基本上(b)在『勞方同意下』、『不低於基本薪資』的條件下並沒有違法,(a)在『給依勞基法資遣費、非自願離職』的條件下也沒有違法,我並不否認有很多不良資方『違法』進行(a)(b),但我發現現在很多人不分青紅皂白把『所有的』(a)(b)都打成『違法』、『無良資方』,事實上(a)(b)只要符合『勞基法』就都只是『可行的』方法,方法本身並沒有錯,有錯的是『惡意違法濫用』的『人』。不管用哪個方法大家的心裡都會不好受,但現實是殘酷的,你不想選擇(b)也只能選(a)阿,但選(a)真的有比較好?那些把(b)莫名罵翻天的人會同意?那些喊政府無能的人真想問他們是不是有傳說中的(c)方法,還是只是跟他們口中的無能政府一樣嘴砲而已,連先進國家都一樣在(a)(b),還有人天真地認為外國沒有無薪假呢(名詞不一樣而已)。
aquaaqua wrote:理論上(1)(4)是...(恕刪) 你說這個有點廢話.....誰有公權力?政府阿....不然修法什麼都可以....真的要什麼都讓人民來搞??.....你想玩無政府?.....無政府主義很恐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