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10 wrote:剛好在另一討論看到...(恕刪) 你自己不是說了答案嗎??因為中國跟菲律賓都還沒判決,台灣方面就政治干涉所以法官才輕判台灣的政治力太黑暗了正確做法應該如我前面所說,待對方判決確定我方才介入並引句你所提之刑法第九條來要求以我國法度一罪一罰來求刑而非司法程序未完結狀況下引渡回台導致檢察官無法依您所提之刑法第九條來對這批人犯直接要求刑期必須重新再次司法程序再次司法程序就碰到被害人無法來台作證P.S. 您舉出的第九條說的是對方已經判決確定並開始入監服刑入監期間被我國司法交易引渡回台並依我國法律繼續服刑或抵減後直接出獄難怪事情要鬧那麼大,非得搶在對方司法審判前把人接回來原來還能規避刑法第九條的規定,您沒翻出來,大家還不知道有這招這批詐騙集團不簡單
靈魂守衛 wrote:難怪事情要鬧那麼大,非得搶在對方司法審判前把人接回來原來還能規避刑法第九條的規定,您沒翻出來,大家還不知道有這招這批詐騙集團不簡單...(恕刪) 真是好招看到堅持維護國家主權的人士作為後盾詐騙者臉上笑了由於緩刑大概明天他們又要啟程了將來大概會出現揪團去的線上報名打響台灣知名度又讓政治人物有舞台又可促進經濟繁榮實在是一石三鳥偉哉!!亞太詐騙中心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