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影像分析,左邊車道的前後車間距與右邊車道的前後間距頂多差4M
行車速度並無太大差異何來釣魚之嫌?
況且走路肩本來就錯了,何來引誘犯罪?,
真的如果是釣魚的話那超車也是要走內側車道超車吧
講白一點,不過只是一個不想塞在車陣中的違規車主罷了
有什好推託的
拜託國道警察多多開偵防車,捉這種敗類才對得起使用國道的用路人
YYT wrote:
走路間就是不對,就算要超車也該走內側! 更何況這台休旅車是從有行車記錄器的車主車中拍下的, 也就是該違規車輛已經超過兩台車了, 誰知道他走路間走了多久? 我認為提供po這影像的也還是唯恐天下不亂(還是是被記者利用?)
但是話說回來, 看這張擷取的照片, 這位女警右車輪已經壓線了, 要是我前面有一台龜速行駛+過份保持行車間隙+開車左右搖晃, 我會認為對方是在打瞌睡,我的反應會是用力給他閃大燈加按喇叭, 不知道我要是這樣做會不會被攔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