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人蔘啊 wrote:太精采了~~看了上述大家的發言~~我們等著看三味食堂何時改為原價(亦或...關門?) 應該不會的,因為這家店已經是名店了,在台灣只要店有名,就會有人慕名而來,而且就是要吃那個“名“,不管食物本身好不好吃、貴不貴,總會有源源不絕的人潮的。它只是漲了一點錢,也不是多誇張的行徑,不可能影響到生意的。不然看看台灣一堆比它誇張百倍的觀光漁港,東西貴、不新鮮、偷換料、沒問到價錢的菜還會亂喊價,結果還不是活得好好的,永遠不愁沒人上門,所以我不認為三味之後會改回原價或關門。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營業稅的設計的確是買方付費沒錯但政府抽營業稅不等於鼓勵店家漲價可以選擇不買但不能因此就說政府收營業稅是錯誤政策...(恕刪) 邏輯怪怪的,營業稅的設計的確是買方付費沒錯==>所以漲價了很合理啊政府抽營業稅不等於鼓勵店家漲價==>所以店家要降價還是自行吸收?可以選擇不買==>是可以啊,不然我還能怎樣?但不能因此就說政府收營業稅是錯誤政策==>但漲價我就買不起了,我不能批評它嗎?近一兩年所有物價都漲,真的是合理的?政府只管收稅,有考慮物價因素嗎?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營業稅的設計的確是買方付費沒錯但政府抽營業稅不等於鼓勵店家漲價可以選擇不買但不能因此就說政府收營業稅是錯誤政策 我的認知營業稅是賣方要繳的,有營業才要繳稅。買方要付的應該叫做消費稅,有消費才要繳稅。所以開發票應該是賣方要自行吸收,而不應該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但是現在商家都沒良心的居多(有良心的還是有但不多),只想賺多點錢,被錢駕馭了。
advantage wrote:我的認知營業稅是賣方...(恕刪) 好像不是這樣據我所知買賣任何東西才要繳稅不單是賣方糟糕的是政府 明知這樣會帶動物價還是亂搞奢侈的東西不用開發票便宜的民生物資幹麻漲有些精品名牌二手包包買好幾萬也不見開發票幾十元的東西。叫他開 不是搞到我們小老百姓嗎
advantage wrote:我的認知營業稅是賣方...(恕刪) 消費稅就是營業稅,照發票金額5%計簡單地以左手買$100右手賣$120來講當我左手買進$100時裡面其實有$5塊的稅當我右手$120賣出時裡面有$6塊的稅下次要申報營業稅時我就要再補繳$1塊的稅給政府跟我買東西的人如果再用$200賣出去,他就要補繳$4塊營業稅給政府最終端消費者如果是本國人,就是這筆稅的承擔者如果最終端消費者是外國人,出境時可以在機場退稅二手包包稅收其實很小咖真正大條的是不動產買賣以及股票交易所得前者原本只有增值稅及印花稅等等,日前才又加了很容易避開的奢侈稅後者敢提出的人都抬出去種了以國稅局立場來講,量能課稅會是未來不變目標這個題目很大且離太遠,有興趣可以自行上網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