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當我上來取暖吧!! 罵人無罪


z20298 wrote:
莫名其妙 發人家私人...(恕刪)

會不會過幾天在新聞上看到這篇文
先搬張沙發來坐
在吃個雞排+喝茶
三聯單~三聯單~三聯單


z20298 wrote:
莫名其妙 發人家私人...(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z20298 wrote:
莫名其妙 發人家私人...(恕刪)

標題修飾過了!

sony9 wrote:
三聯單~三聯單~三聯...(恕刪)


牛肉麵~牛肉麵~牛肉麵

這google是啥狀況.. 我打sony9自動建議牛肉麵?!?!?!



Cullegg wrote:
這個時候,通常都需要專業的備份!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z20298 wrote:
莫名其妙 發人家私人...(恕刪)



這個告上法院時 法官會怎麼問呀
有沒有熟悉的大大模擬一下對話情形

z20298 wrote:
莫名其妙 發人家私人...(恕刪)


大家如果都可以看到 聽到----這就是公開 公然
只有雙方彼此知道 就不是公開 公然
刑事上責任不成立 不表示民事上責任就不成立---不一定哦!~~~

另外 也不是說寫信給某人 就能亂寫一通 隨便亂寫
寫信給某人 叫某人出門小心一點
是有可能構成恐嚇罪的

以不堪入目或入耳的文字 聲音 言語去騷擾他人
是可能構成性騷擾

當然要證明這些事實 保存證據(信件/照片/電話錄音等等)是必要的!~~~



Cullegg wrote:
牛肉麵~牛肉麵~牛肉...(恕刪)

抱歉,
今天雞排和奶茶您就將就點,
牛肉麵不好提.
如果連私密都告的成,那以後鄉民來01真的不能亂發言了。

沒事不要跟電腦螢幕亂發脾氣,老話一句~~~ 認真就輸了。
有討厭你的
有喜歡你的
更有一些在那邊看熱鬧的
那你應該怎麼做才對你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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