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認同贊成安樂死

對於醫學上判定已經無法醫治 無法救活
身心飽受煎熬的人

安樂死是可以考慮的

john0002 wrote:
以上資料是報紙刊的很...(恕刪)


台灣最大的問題 除了法律外

更重要的是..
子女的遺產問題 沒分好..
老的 也別想好死....
用情(攝)的角度去窺視光(影)的世界http://album.blog.yam.com/realsky28

john0002 wrote:
以上資料是報紙刊的很...(恕刪)

真的有把人安樂死.我支持這項法案通過!所以死刑犯一律安樂死

VitesseWu wrote:
很認同荷蘭紅燈區的做...(恕刪)
說的太好了
我也是贊成安樂死~
例如有些病根本無法把他救成像正常人一樣,而是每天都要躺在病床上,我覺得這樣應該算是活的一點尊嚴都沒有了,對於普通家庭來說這樣做比較好,至於家裡財產很多的,另當別論~
我贊成安樂死,
我願意在人還清醒的情況下簽署自願的同意書,
當自己重病纏身,也不能依照自己的意願走得舒服一點,
是件很悲哀的事。
刪刪刪 151515151515

linsh09 wrote:
樓主言重了荷蘭人認為...(恕刪)

上帝給予的只有上帝才能剝奪

這老觀念了 啟蒙時代後整個歐洲的思想跟政治都變動很大
荷蘭是全世界最開放的國家,大麻合法,設立紅燈區,也是我的烏托邦

說真的

如果我有一天

非常痛苦又不能死

與其半條命掛在那個地方

住院又非常傷荷包

與其給家人帶來沉重的負擔(住院費很貴的...)

我會選擇死

不過

這東西在亞洲國家應該非常難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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