敵將討伐 wrote:請問一下,要是政府要...(恕刪) 我外公家20幾年前在南京東路跟建國北路口的眷村,從我外公家後門,有一條地下隧道可以直接通到伊通公園,結果也是200多萬就被徵收了...現在都是高樓大廈....
敵將討伐 wrote:請問一下,要是政府要強制拆除,我的房子,我該怎麼辦!要去找誰幫忙 我在網路上看到的你投信去吧依法行政以法律的角度似忽沒錯,但土地徵收條例及多數決這些干涉了人民財產權的問題是否合憲,大法官釋憲要求修改不合理的法律 ,人權不應該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在美國碰到釘子戶 ,她們是不會強拆 民宅 ,頂多那一塊 不要蓋進去就好了,在共產黨國家 ,連中國大陸 都不會去 強拆 民宅 , 個人是覺得這個法律是真的應該是要修法??官商勾結太嚴重了~!!郝龍斌的台北市都更條例中的第24及第36條其實很明顯違憲。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第24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這兩條法條已經足夠說明都更部分條例違憲了法律一旦牴觸憲法皆無效,可惜台北市政府枉顧憲政體制打著依法行政的口號蠻幹,猶如以前的國民黨軍閥戒嚴時期一樣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63這個是總統府 的信箱 民眾有任何覺得問題的地方可寄去請求修法請選擇民意信箱做 投 信 ~~ 記得要不能只是抗議要給建議 修法改善 ~~都更計畫 現在還是進行式 , 如果你家附近是列為 都更計畫的部分 ,如果不搬遷下一個就有可能是 你家 被強拆民宅了 , 再說 申請下來的錢 絕對是賠本的 ,如果有仔細算過的話?!找立法委員要求修法 ,找民政機關 投信 ,到處去政府機關去陳情 ,不過機會真的是很渺茫~!!因為官商 已經勾結這麼久了 ,拆房子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