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2919 wrote:車速快影響的是事故的“嚴重性”,並不是事故“會不會發生”!像機車這樣子違規,正常市區50或40公里,應該一樣會撞上! 你低估超速的危險性了。超速除了會讓車禍變嚴重,也會和闖紅燈一樣,製造一般人不容易注意到的路況,因為一般人不會去注意闖紅燈,也不會去注意距離太遠的車,然而嚴重超速的車,會在你沒注意到的視野範圍外衝過來撞你,若在正常的時速雙方都比較容易注意到對方,也就比較能防範。
那個紅綠燈是 先綠燈, 黃燈, 再左轉綠燈, 最後才是紅燈所以騎士不是搶快幾秒而已, 而是搶了幾十秒台灣的黃燈停留秒數不定, 會讓人無所適從, 想停也不是, 想衝也不是,要黃燈急停還要看一下後照鏡看後車是否撞上來
badday wrote:今天如果沒那位機車騎..那車禍的會不會換成該行車紀錄器的車子因為他好像要左轉過去,但看到機車就放慢速度讓機車先過.(恕刪) 放慢速度不是因為看到機車, 而是當時是直行綠燈還沒到左轉綠燈,當然要放慢速度因為當時是黃燈, 路權還在直行車輛如該行車紀錄器車輛當時左轉導致事故, 它就是闖紅燈要負多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