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angel wrote:
因為這個回文有可能扯...(恕刪)
不過關於同一件案子,同一個原告
台北已經被告,南部又被提告的話
你是可以申請的,根本就不用跑過去......
...........................................
請問怎樣申請
1.你被告的LOGO,就是商品包裝上的LOGO嗎??
如果是的話,其實問題不大
......................................
我是賣海苔就像網路上賣的小x雄海苔,照片是我自己拍的,標題我有打到小x雄海苔
2.你應該沒有動到他的圖片吧?
字有用到是他圖片上的字?還是你自己打在圖片上的形容?
如果是自己打的,但商標部分還是和包裝一致,那就同上
...........................................
他好像是註冊包裝上的圖案,標題我有打到小x雄海苔
當然詳細的情形我不知道~你加油吧
至於在法庭上的正確處理方式,還是找專業的律師吧
我也是花過5000元/H的諮詢費的^^"
................................
我覺得他是要錢聽說一次告30多位都沒警告直接告,有人去問和解說要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