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ylon9 wrote:
別打草驚蛇耶!你要質...(恕刪)
一開始我也是像你這樣想!!!不要打草驚蛇。
因為原本爸爸是說叫我們全部將地都拋棄過給他,他也說以後都是要給我們的,我跟姐姐就想說,既然以後是要給我們的為什麼不要均分?何必到時在多做一次過戶?
是否爸爸說要先過給他是有另一個打算?(給外面女人?)
我圖的只是一口氣,跟媽媽一樣,做什麼沒關係,有就有,不要不誠實,明明被媽媽抓到有女人,爸爸死都不承認,明明在媽媽斷氣前在病床說他在外面沒有養女人,但是...事實不是這樣,我自己在昨晚也許已經被我抓包了(90%的確定),在媽媽過世一個月又一天時,竟然帶女人回家睡!!(不確定中),不考慮一下小孩的感受,又說要過戶給他,我為了保護自己及姐妹們的權益,寧願我們多想,也不要真的發生,不為了夜長夢多,所以我跟姐決定明後天去跟爸談,均分。
我們是這樣想,如果外面真的有女人,我們怎麼知道那個女人是怎麼樣想的,所以均分是對我們最好的方式。
當然我也不是不站在爸爸這邊想,畢竟他依然是養大我們的爸爸,他需要精神上慰藉、也許有生理上的需求,如果外面有女人能給是我們小孩無法給他的,我們當然希望爸爸活的快樂、過的快樂,如果他要在外面教女朋友,ok!!但..不能帶回來睡,要睡去外面睡,這是我最大的讓步了,如果真的是媽媽才過世沒多久,馬上帶女人回家睡,你還說你在外面沒有養女人,你說先過戶給你,以後你會給我們,我怎麼相信!!!如果他想要再娶ok,房子用共同擁有,或是過給我跟姐姐其中一個、地都過給我跟姐姐一人一半,為了不讓外面的女人有那麼一點機會或是些許可能以後能繼承,所以我們都要先做好、防好
這個外遇女人又是導致媽媽自殺的原因,身為小孩的我怎麼可能讓她進到家裡,如果要進,就是我們離開,反正地都均分了,〞這就是我跟姐姐想表達的。
再討論下去也是多餘的了!感謝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