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卡對消費者最基本的好處是可以延遲付款,但銀行就必須代墊款項以支付商店,最短的期限約7天,最長則將近1.5個月,這中間的利息則是銀行必須去吸收的。當然銀行有收取手續費(發卡/收單),以及利息(延遲息/滯納金),但如果持卡人都是每期全額繳清,銀行的收入絕對不夠支付所謂的回饋/權益/紅利.....
舉例如下:
甲君於鬼屋3C消費100,000,以A銀行信用卡支付,店員使用B銀行裝設之刷卡機
銀行收入為(商店支付)
100,000 x 1.75% (1.55給發卡-A行、0.05聯信處理費、0.15給收單-B行) = 1,750
發卡行收入為 100,000 x 1.55% = 1,550
發卡行成本為
1. 利息成本:100,000 x 1.6%(聯行息)*45(代墊天數)/365 = 197
2. 紅利點數:若20元可換1點,100,000/20 = 5,000點,若每1,000點可折抵消費60元,60 x 5 = 300
3. 現金回饋:若發卡行回饋持卡人1%現金,100,000 x 1% = 1,000
以上可以簡單計算出的成本即高達1,497
1,550 - 1,497 = 53
這剩下的53元必須去支付市區停車、旅遊保險、航空哩程、出國接送、出國免費停車、道路救援、特定消費回饋(保費)、消費折扣(百貨)、不定期行銷活動等各種所謂的權益,而人事成本、系統建置、水電雜支等都還沒列入計算,銀行真的賺的到錢嗎?
所以必須從高利率的循環息/滯納金等去補貼,但是那些能確實收到嗎?滾入呆帳的比較多吧!各位不見各大發卡行自雙卡風暴以來,呆帳率居高不下,造成虧損連連,也會有人說銀行為富不仁,為了衝刺業績,浮濫發卡,現在是自作自受而已,但是若嚴格控管,只發給有能力全額繳清的持卡人,銀行收入一樣虧損。
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不然去做慈善事業就好。反面來說,當消費者/持卡人在享受銀行提供的各項權益與福利時,是不是也讓銀行得到應得的利潤,畢竟,服務是有價的!
nicemusic wrote:
謝謝22樓arthur大大的分析,確實有服務是有價,
不過信用卡公司在設計一種新卡前相信都做過很嚴謹的精算
其實,發卡行並不一定真的都做過"很嚴謹的精算",有時候是策略性的考量,有時候可能是誤判形勢。
像台北富邦當初推出A-mile及A-money的時候,消費者普遍鼓掌叫好,但我個人就認為"其中必然有詐":不是PM算錯損益,就是行銷單位主管故意忽略部分成本,或者低估了消費者的撿便宜心態。因為以他們所設計的回饋比率去對應所必須付出的成本,保證絕對入不敷出,遑論為銀行帶來實質收入,就這幾個月的觀察,事實也是如此,除了表面上發卡數量與消費金額的增加,銀行應該是沒有效益的,只好不斷縮減權益來減低虧損,但這樣又會給消費者/持卡人帶來負面印象,所以這兩張卡片,對該銀行真的有正面幫助嗎?
台灣的消費型態與市場特性,造就了表面蓬勃實則苦撐的信用卡經營模式。目前卻正被大量複製在對岸的市場上,大陸的信用卡市場如果沒有被官方約束管制的話,曾在台灣發生的卡債風暴,一定會在大陸重演!(因為對岸現有的信用卡人才幾乎都是台灣過去的一方之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