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OO52020 wrote:前幾個星期 在親戚家...(恕刪) 1.今天你要是沒撞到的話~小姐你根本不會生氣建商為何擺廣告2.小姐你沒轍的,不信你就繼續吧,花費的精神和時間和金錢(雖然不多)我覺得乾脆放棄比較好3.這社會本來就是大欺小,很多事真的不一定能求的公平正義,很多事你只能定位為倒楣當然你還是可以爭一口氣,但仔細評估,認定為倒楣比較簡單(不是要姑息而是要看兩者付出成本)4.何為倒楣??假設今天你走路經過水窪,車子開過去濆濺到你,這就是倒楣,難道你要去報警~調閱監視器等等嗎我的天兒阿,仔細一看,那停車位超大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