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極惡劣店家-佰嘉汽車美容


wally7031 wrote:
有證據證明店家的問題~~

是要用那種罪去告他啊???



我個人是覺得比較傾向背信罪與毀損罪

因為背信罪是屬於最概括的財產類型犯罪,理論上應該要是財產犯罪類型最後才去思考,
所以本來應該是毀損罪要優先考量於背信罪.
但這邊的毀損罪是另有用途補充.
所以基本上是先用背信罪比較好,萬不得已時,只好用毀損罪(使用汽油)

wally7031 wrote:
應該是分下列幾種回答...(恕刪)

違背職務,為了自己利益,造成委托人的損失,這有背信罪的問題,
若上新聞,成案很高,若没有,大都以罪證不足、不起訴,


無敵娘娘槍 wrote:
我個人是覺得比較傾向...(恕刪)

刑事責任上,洗車廠並無意圖,或故意,去毀損車主的車,因此並不符合刑事成立要件,
可以的話,建議私下處理看看,叫洗車廠負起這個責任和賠償,若無誠意,再用網路和和刑事告訴要求對方負責。

許願池 wrote:
以下轉述我朋友的話 ...(恕刪)

真扯...
這下出名了~~
晚點記者就上工了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好的一天
這種事情,沒有搞到上新聞,店家通常都是皮皮的,當沒事。等記者去店家拜訪,情況就極可能翻盤:
店老闆:真的很抱歉,剛請來的工讀生不懂,這樣亂搞客人的車!電瓶的部份,我們一定負責賠償,另外還要加送一次頂級大美容給這位客戶!
記者專訪同行業者:這,這太不可思議了,我們做汽車美容的,應該把客人的車當自己的一樣的愛護,這是基本的職業道德!

杏仁8066 wrote:
去毀損車主的車


不是車子,是汽油.....
仔細想想看,我相信你應該想的到吧....
許願池 wrote:
以下轉述我朋...(恕刪)


這應該發在汽車版
造福車友避免觸雷的
(但一定很多人回先付款的品質普遍不優)
許願池 wrote:
以下轉述我朋友的話 ...(恕刪)

留言追蹤後續

無敵娘娘槍 wrote:

我個人是覺得...(恕刪)



杏仁8066 wrote:

違背職務,為了自...(恕刪)


喔喔~~這下我了解了、感謝兩位的解答...

時間花在那,成就在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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