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否該檢討公部門使用派遣人員

我老實跟你說
其實很多部門連派遣員工是什麼都不知道
所以這些數字
個人來看
算是很保守

如果要再加入非典勞工
那可真的不得了囉~~~

政府都帶頭倡導非典型工作了
企業主能不用嗎

還在政府小而美的迷思當中嗎?
大錯特錯阿~
台灣人根本要的是大而勇的政府阿
政府機關用派遣人力還好阿...

不然大家希望他們通通轉正式公務人員

以後都領月退俸嗎?



sryang wrote:
勞委會底下的各地就業服務站跟服務台裡面都有派遣人員,怎麼可能只有 32 個人?
...(恕刪)


32人這個數字,
應該僅指勞委會"會本部"進用的人員,
勞委會下轄的職業訓練局等各單位、
職業訓練局下轄的各職訓中心、就服中心、
及各就服中心所屬的就業服務站、服務台,
都是進用派遣人員的大戶,
加一加應該是本部32人的十倍以上。

青陽田舎人 wrote:
剛剛上行政院人事行政...(恕刪)


別看我~~
我可沒去投票
可是用派遣比較省錢耶
也不用考績獎金 也不用年資
現在規定也嚴格了 派遣不可能轉公家正職
都不請派遣的話 還是需要請同樣人數的人來吃公家飯喔

青陽田舎人 wrote:
行政院 13
鬼扯

行政院明明只有兩個人在上班
喜歡我的文章不一定要回報我 ╯ 3╰

者龜 wrote:
我老實跟你說其實很多...(恕刪)


讚!說出真心話

要政府包山包海

殊不知福利適用錢砸出來的

說實在用派遣總比用正職的米蟲好
davidsmoker wrote:
現職公務人員的名額更...(恕刪)

政府機關一向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只出一張嘴,不意外

許多公家機關正式公務員可能只有10%,或是更低,這絕對是事實

我之前待過台北縣勞工局,當時連約聘都不是,是叫作臨時人員,基本上甚麼福利都沒有。局內許多約聘人員都有5-10年年資,福利比臨時人員稍好一些

連主管勞工的機關都用一堆約聘&臨時人員,有啥資格去要求私人企業減少進用約聘雇&派遣呢

曾有人反映這問題,勞工局當然用大絕招:政府機關不適用勞基法,而適用公務人員OOXX保障法之類.....
我只覺得..
政府都帶頭欺壓勞工了..
又怎麼能怪民間企業??

除非今天政府給派遣員工良好的福利...
不然.
派遣的情況只會更惡化..

我贊成公務員應該要有淘汰機制..
但是反對公家部門有派遣的制度...

Mister Seventy Eight wrote:
行政院明明只有兩個人在上班


一個被關,現在應該只剩一個了~~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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