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報案的有3組人 ~ 一對是情侶說是姐夫過去那人才倒下的 ~一個女生說姊夫把她輾過去 ~ 怎麼可能騎車輾過一個人機車不會倒 ~ 而且車很多姐夫和姐姐完全沒看到那婦人有經過 ~ 而且婦人是騎在人行道上面~ 是姊姊聽到有人在喊才停下來察看 ~ 如果是姐夫肇事當晚應該就要被拘留了 ~ 當天也沒做現場的筆錄~ 那天還有另一位目擊者年輕男生也是騎摩托車 ~ 只有他也是全程到最後他能證明警察有叫姐姐離開的 ~但是他沒有報警所以沒有他的通聯記錄 ~ 我們可以很確定沒撞的婦人我們問心無愧 ~ 只是現在司法不公屢見不鮮 ~ 如何找到更有利的證據是我們要努力的 ~ 才會想請大家幫忙看有無另外目擊者或行車紀錄器~ 另外監視器的問題我們也去附近找過了都沒有 ~ (也因為發生這件事我才知道這麼大的一個橋竟然沒有監視器業太誇張了吧)我是當事人的妹妹~版主是我的好朋友~也感謝大家對這件事的關心~
對阿~當下我們也只是想說幫忙報案 ~ 誰知一個禮拜後變肇事者 ~ 那警察(文山二分局的某警察)當天明明就跟姐姐說可以離開了還跟姊夫他們道謝感謝他們的幫忙 ~ 但一週後到了解剖室竟然說他沒叫姐姐走 ~ 然後法官指著姊夫問警察說是不是他肇事的警察還說不是 ~ 姐姐問他當天為什麼沒錄音他還說忘記了 ~他這樣不算業務過失嗎? 他可以不用幫我們說話但至少要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吧 ~ 也許他們常在處理這些事不覺得怎麼樣 ~ 但對於一輩子也沒遇過這種事的我們會有多大的壓力~那是一條人命一個家庭的破碎沒有人希望發生這種事 ~ 但我們也不想這樣被冤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