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幫我讓我的最愛"如"回來~~" [我願付出我的一切給最愛]

希望女主角自己上來說一下被人180天不聯絡的心情是怎麼樣的不好...

只是這樣一來... 我們旁邊這些鄉民要支持哪一邊呢?
現在已更改ID, 有任何聯絡事項請直接PM給danielchuo
題外話...

180 天

都不知道..已經煮幾鍋 "紅豆湯" "綠豆湯" 去了

樓主 有乖乖 "停機"180天嗎...
....開醫生證明...
割包皮+割痔瘡+割盲腸+術後發炎...
所以不敢說....
(不能說得癌症...)
要不然...沒理由180天不理人...

除此之外...應該是沒辦法了...

站在女方的立場...
1個星期找不到人...應該已經十分不爽了
1個月找不到人..應該是被對方給甩了...
(用失蹤的方式甩人...沒水準...)
3個月....應該周遭有人追...已經追到了....

至於怎麼弄到醫生證明.....
哇母災啦...我又不是醫生....
放手吧…

人家都以為分手了,還療傷半年了耶。

你現在求婚,我想沒有人可以接受吧。

不是數落你,是要你接受事實。
Sam-obile 懶人包 /tinyurl.com/a44xzgp
失蹤180天,難保不會亂想
會不會想說你這180天去把別人,結果把到後又被人家甩了
想吃回頭草!!

如果你真的想娶她....
就重新追求,不要只把它當作是失聯的女友要他回來
重新追求,追得到就繼續下去
追不到就當作有緣無份
不需要把你自己出的問題造成彼此的壓力
你有骨氣180天沒聯絡,就要有勇氣承擔這個後果。
你有什麼資格說最愛阿,應該是想到才愛吧。
小弟勸開版大放手吧

不管是之前的180天 或是現在想要挽回 都是開版大站在自己立場所做出的決定 小弟看不出開版大有為女方著想

既然女方現在身邊已經有人了 開版大的立場就變成了第三者 如果您還愛著她 就放手讓她去 不要再苦苦糾纏

如果我是女方 我一定會想 當初是你不理我 不要我 現在又一直纏 煩不煩阿...

如果用辭上讓您不舒服 還請多多包涵..
rapha wrote:
版大是希望 大家幫幫...
如果版大的女友180天消失未見
要怎麼做 你才會原諒她
並跟以往一樣 對待她?
(恕刪)


這句話確實讓我深思了好久,我會好好想想的並想辦法告知我的最愛!

kevinshia wrote:
小弟勸開版大放手吧不...(恕刪)


您說的沒錯,確實是我要負最大的過錯,現在只想該如何補救而已!
與其要所有能夠幫你的人幫你找回最愛,不如讓想幫能幫你的眾人,
知道你搞自閉搞失蹤的原因跟理由是神抹;
誰的對與錯是誰的與非不在討論範圍內
或許還可能幫到你(就是快來自爆啦)
否則丟個問題,沒頭沒腦便要人幫你找回最愛;爾等眾人也只是愛莫能助,
再怎誰都不是大羅金仙,豈有起死回生之德
愛情不是學業也不是功課,更沒有對價關係;並非一分耕耘一分收穫
千金難買早知道,萬般無奈不知道;放下與否?端看彼此!並非可強求得來
我給妳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

這是給樓主的建議,
請樓主不要生氣,
好好思考怎樣放開你的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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