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醫生證明...割包皮+割痔瘡+割盲腸+術後發炎...所以不敢說....(不能說得癌症...)要不然...沒理由180天不理人...除此之外...應該是沒辦法了...站在女方的立場...1個星期找不到人...應該已經十分不爽了1個月找不到人..應該是被對方給甩了...(用失蹤的方式甩人...沒水準...)3個月....應該周遭有人追...已經追到了....至於怎麼弄到醫生證明.....哇母災啦...我又不是醫生....
失蹤180天,難保不會亂想會不會想說你這180天去把別人,結果把到後又被人家甩了想吃回頭草!!如果你真的想娶她....就重新追求,不要只把它當作是失聯的女友要他回來重新追求,追得到就繼續下去追不到就當作有緣無份不需要把你自己出的問題造成彼此的壓力
小弟勸開版大放手吧不管是之前的180天 或是現在想要挽回 都是開版大站在自己立場所做出的決定 小弟看不出開版大有為女方著想既然女方現在身邊已經有人了 開版大的立場就變成了第三者 如果您還愛著她 就放手讓她去 不要再苦苦糾纏如果我是女方 我一定會想 當初是你不理我 不要我 現在又一直纏 煩不煩阿...如果用辭上讓您不舒服 還請多多包涵..
rapha wrote:版大是希望 大家幫幫...如果版大的女友180天消失未見要怎麼做 你才會原諒她並跟以往一樣 對待她?(恕刪) 這句話確實讓我深思了好久,我會好好想想的並想辦法告知我的最愛!kevinshia wrote:小弟勸開版大放手吧不...(恕刪) 您說的沒錯,確實是我要負最大的過錯,現在只想該如何補救而已!
與其要所有能夠幫你的人幫你找回最愛,不如讓想幫能幫你的眾人,知道你搞自閉搞失蹤的原因跟理由是神抹;誰的對與錯是誰的與非不在討論範圍內或許還可能幫到你(就是快來自爆啦)否則丟個問題,沒頭沒腦便要人幫你找回最愛;爾等眾人也只是愛莫能助,再怎誰都不是大羅金仙,豈有起死回生之德愛情不是學業也不是功課,更沒有對價關係;並非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千金難買早知道,萬般無奈不知道;放下與否?端看彼此!並非可強求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