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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證信函前,要再次電話通知他
此次的電話通知內容要提起整件事情的始末
以及你如何試圖與她連繫都沒有消息的過程
如果能錄音最好
不用管他回答你甚麼,也不要被他影響情緒
然後告訴他,你已經錄音而且會寄存證信函
為什麼要這樣
因為~
一但上了法律程序光一張存證信函是有點薄弱的
因為你無法預知他會用甚麼說詞
人在面對那種情況下 一定都會講一些鬼話
比方說~"我有要還阿,我只是目前沒錢,我又沒說不還...."
更可惡的是~他可能會說...你又沒跟我要,我以為你不急等等的
簡單的說~就是不要讓他表現出很有誠意的樣子,要把過程中他的"爛"處 表現出來
還有~
存證信函不止是把事件寫出來
還要寫出你催討與聯絡都沒有結果的過程
最後要寫出你的期望
比方說~你希望他如何處理...等等的
然後再進入調解程序...
這樣就算到法官面前(通常不會) 連法官都不知道怎麼替他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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