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無辜的苗栗縣衛生局徐科員,謝謝各位鄉民熱烈的回覆.....

取暖文不可取

你以為01是什麼亂七八糟的網站嗎??

大家可是都很理性的

你這樣跟被抓到紅燈右轉講說怎麼不抓他有什麼差別??

依法行政

如果你去找議員的話麻煩講一下找誰吼

讓事情鬧大看誰的錯
拿天龍國的來壓台灣苗粟縣政府...誰理你
從頭聽到尾,對方依法行政,不覺得有錯
連“追殺”的部分聽起來也比較像是開玩笑的方式
倒是樓主從頭到尾一直在強調天龍國初犯不罰...
每個地方處理方式本來就不同,先搞清楚你的所在地吧
最後樓主還扯出議員關說威脅對方...
台灣的法律真的要訂一條搬立委、議員出來企圖影響執法的,依恐嚇罪論
不然台灣真的亂象不斷
對方不理議員的恐嚇,堅持依法行政,真的要給她一個讚!
這邊不是汽車版?????

跟體溫計 有關西嗎?????

要取暖 去找議員 或立委拉!!!!

你跑錯版嚕~!!


chtoyy wrote:
我發誓以下文字100%真實,如果有任何資料造假我全家死光光.........

苗栗縣衛生局徐科員,你說的話讓我聽的很不舒服.............

當然我那天會打給你,是因為我看到這段文章



但你在電話中說的,什麼追殺的讓我聽的很不舒服,還有妳的回答讓人無法信服.

這是錄音檔



希望過幾天你能給我滿意的答案...................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我在Y拍上刊登了,這樣的體溫計刊登前我有查看看,有沒有其他賣家同型的商品(沒有的話我就不賣了,因為一定有問題)

我真的不知道,這樣就碰到藥事法



當然啦,衛生局就約談.申復.訴願,當然都是我輸(PS.我一直都有強調我是初犯......)

然後在12/27剛好就看到了這篇文章............\



初犯會先指導,不會立刻開罰

行政罰法,依個案指導,會先指導不開罰

約談被檢舉者之後,若情節嚴重才會開罰




於是我在12/28,1527

撥打了第一通電話



PS.我覺得您的語氣不大好

你叫我傳真我馬上傳真

並且於傳真完兩分鐘




就是12/29,1532

撥打第二通電話



PS.您給我的感覺就是不想接電話,隨便找理由敷衍我

接電話的口氣也很驚慌,我覺得妳們真的很不會說謊.................



於是我就在我的FB上PO這段文字

"有事情大家說開就好,結果妳卻擺爛,妳真的想上電視就對了................PS.好險我有錄音"




結果很巧的您就在12/28,1655打給我了特別的是您打"室內電話"卻不打手機?




結論:

您知道我是初犯

我提供給您的資料也是正確的,初犯會先指導,不會立刻開罰

那為什麼您還是要把我的案件送出去呢?

您說新竹衛生局移送的案件?中央衛生署也有副本?

但是開裁罰單的是您,苗栗縣衛生局徐科員

您說申復.訴願,我都輸?

但是約談.申復.訴願往上陳報的資料是您書寫的,該不會是您書寫不確實?

還有

為什麼台北就可以用個案指導,苗栗就不行?

就像我說的是不是您看我沒有,要找議員才行.


最後我發現record my call 這套軟體真的不錯用


開板大受這麼多委屈
怎沒人幫忙護貝呢?
話說不知哪位議員可以為民服務的??
開板大要記得介紹一下~

很小心 wrote:
如果沒記錯這新聞我記...(恕刪)



[iframe]http://www.youtube.com/v/[/iframe] 韓國三星無商德抹黑攻擊1.拒絕點閱和回應三星廣告文2.減少三星廣告文章點
考慮等上班日打電話去鼓勵徐科員,一個違法的商人拿網路上找到的報導,其他縣市的政府單位說的話(還不是法律判例或是法條噢!!)就拿來替自己的行為抗辯,自己說要找議員來講?還說政府官員的態度不好??我看台灣人現在是東怪西怪就是不會怪自己了!!
我倒覺得蠻同情樓主的,為什麼一定要嘲笑是取暖文,即使是取暖文不行嗎?就是覺得有屈才上來取暖看看是否有人可以幫忙,那些嘲笑人的難道沒遇過困難嗎?感覺都是一些大人保護好的只會打嘴砲猴小孩,難道各位覺得法律上體溫計真得有需要那些領一大堆錢的公務員該做的事???難到衛生局的官員真的閒到沒什麼重要的事可以辦嗎?????領一堆錢再辦這些雞毛蒜皮的事?????這才是台灣的官員!!!!
fuzzyman wrote:
請問您這篇是多久之前...(恕刪)
Paul0937 wrote:
我倒覺得蠻同情樓主的,為什麼一定要嘲笑是取暖文,即使是取暖文不行嗎?就是覺得有屈才上來取暖看看是否有人可以幫忙,那些嘲笑人的難道沒遇過困難嗎?感覺都是一些大人保護好的只會打嘴砲猴小孩,難道各位覺得法律上體溫計真得有需要那些領一大堆錢的公務員該做的事???難到衛生局的官員真的閒到沒什麼重要的事可以辦嗎?????領一堆錢再辦這些雞毛蒜皮的事?????這才是台灣的官員!!!!


請先去了解當初為什麼要立這種法條

再來講好嗎?

台灣雖然亂

但也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的
"被追殺"
你不會真的相信會有人拿刀子追殺你吧
去跟法官說
看他信不信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會視情節輕重於以勸導
但是法律並沒有硬性規定初犯必須要先勸導
所以直接開罰不是不可以喔

你還上網去看有沒有人也在賣耳溫槍
顯示你是知道這是不合法的
知法犯法要還讓人挺你
有點奇怪內
隨便PO個文就想取暖
你要先達到居家版的"阿貴"那樣的程度就成功了
可惜是最後自爆XD,還是難逃被砲的命運
有時你會發現,觀點改變障礙就會消失, 但唯一的難題就是,人們心中偏執固執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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