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oyy wrote:
我發誓以下文字100%真實,如果有任何資料造假我全家死光光.........
苗栗縣衛生局徐科員,你說的話讓我聽的很不舒服.............
當然我那天會打給你,是因為我看到這段文章
但你在電話中說的,什麼追殺的讓我聽的很不舒服,還有妳的回答讓人無法信服.
這是錄音檔
希望過幾天你能給我滿意的答案...................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我在Y拍上刊登了,這樣的體溫計刊登前我有查看看,有沒有其他賣家同型的商品(沒有的話我就不賣了,因為一定有問題)
我真的不知道,這樣就碰到藥事法
當然啦,衛生局就約談.申復.訴願,當然都是我輸(PS.我一直都有強調我是初犯......)
然後在12/27剛好就看到了這篇文章............\
初犯會先指導,不會立刻開罰
行政罰法,依個案指導,會先指導不開罰
約談被檢舉者之後,若情節嚴重才會開罰
於是我在12/28,1527
撥打了第一通電話
PS.我覺得您的語氣不大好
你叫我傳真我馬上傳真
並且於傳真完兩分鐘
就是12/29,1532
撥打第二通電話
PS.您給我的感覺就是不想接電話,隨便找理由敷衍我
接電話的口氣也很驚慌,我覺得妳們真的很不會說謊.................
於是我就在我的FB上PO這段文字
"有事情大家說開就好,結果妳卻擺爛,妳真的想上電視就對了................PS.好險我有錄音"
結果很巧的您就在12/28,1655打給我了特別的是您打"室內電話"卻不打手機?
結論:
您知道我是初犯
我提供給您的資料也是正確的,初犯會先指導,不會立刻開罰
那為什麼您還是要把我的案件送出去呢?
您說新竹衛生局移送的案件?中央衛生署也有副本?
但是開裁罰單的是您,苗栗縣衛生局徐科員
您說申復.訴願,我都輸?
但是約談.申復.訴願往上陳報的資料是您書寫的,該不會是您書寫不確實?
還有
為什麼台北就可以用個案指導,苗栗就不行?
就像我說的是不是您看我沒有,要找議員才行.
最後我發現record my call 這套軟體真的不錯用
開板大受這麼多委屈
怎沒人幫忙護貝呢?
話說不知哪位議員可以為民服務的??
開板大要記得介紹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