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區被人身攻擊的法律行動

王小幻 wrote:
如果被人罵「你有病」...(恕刪)


你罵我就可以喔?
可以提告啦  中華民國法律允許人民有自由提告的自由

只是看你的樣子是不會打贏的

你的ID很有名氣嗎?
你的ID是做生意的嗎?
你的ID可以知曉本尊嗎?

如果以上皆非而且你有錢有閒 去告吧
王小幻 wrote:
如果被人罵「你有病」...(恕刪)

這麼精彩
我來看戲的
你去警察局寫筆錄要3個小時
筆錄送到法院還不一定會開庭
除非法官吃飽太閒看到你的案子
其實那種人都是沒用小孬孬一枚
何必生氣呢?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voyeur wrote:
我覺得自覺受辱而欲提告者
建議先去看醫生
應該會有幫助...(恕刪)



從這些話就可以看出來哪種人比較嚴重了
王小幻 wrote:
因為這種東西是當事人提告才有用,所以我想詢問有關的處理事宜,麻煩各位了...(恕刪)


就直接告丫

俺剛告3個人呢

靈魂守衛 wrote:
可以提告啦  中華民國法律允許人民有自由提告的自由

只是看你的樣子是不會打贏的

你的ID很有名氣嗎?
你的ID是做生意的嗎?
你的ID可以知曉本尊嗎?

...(恕刪)


01真是 錯誤知識集散地

id 可以告成 判例多如牛毛

Petruchio wrote:
就直接告丫

俺剛告3個人呢



我才告過2個
在這裡給點建議

1.儘量少非必要的訴訟,贏了不會充實人生,輸了天也不會塌下來,只有浪費時間金錢才是真的。

2.尋找相關案例參考時,要注意是不是案件已經是不能上訴的才有實務上的參考價值,以該案而言,一審無罪、但二審則是有罪定案,所以這時只翻出一審來參考時,恐怕會有極大的不妥。

以上、謝謝。
人人有言論自由﹐卻沒有不被侮辱的自由....

不然連總統也不能罵了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樓主+1

有不少人認為

網路留言沒責任

網路剛起飛是沒有

但現在早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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