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堤 wrote:我有遇過三次故意裝傻的阿婆,明明是偷,說成是撿 這個時候就要選擇性辦案了。這個年輕檢察官就缺乏人文關懷。沒錯啊大部分人都可以分辨出什麼是可憐人跟身價千萬的人吧!?你說法辦身價數千萬的歐巴尚我舉雙手贊成,你法辦一個靠拾荒補貼微薄收入的人幹什麼?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惟賢惟德,可以服人。監委都是事後諸葛同情死者可是問一下紙箱給不給很難嗎?有必要做這種愚蠢的行為,以死明志?既然這樣有人格,為何不問一下.................某些人也很窮,也沒窮到做蠢事我家這邊也很多拾荒的也發生過很多事情....現在都放在家裡固定讓一個態度良好的阿婆載走.....不好意思 就我個人感覺PO文 如果傷眼,抱歉了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日前酒駕遭警攔查,雖一度拖延近一小時才配合受測,被測出酒精濃度高達○點五八,遭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認為,林身為法律專才知法犯法,但考量他終能認錯,昨依公共危險罪處分緩起訴一年,除支付四萬五千元處分金,另須接受六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反面來看,站在失主的角度來看,紙箱被偷,主動報案送警,罪證確鑿,進了地檢署,檢察官說偷紙箱提告叫做濫訴,不辦,可能要換失主喝鹽酸抗議司法不公了。檢察官也傻,看起來檢察官其實是想幫被告,想要被告認罪換個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其實被告不認罪就申請簡易處刑照規矩送法院,把問題丟給法院讓法官去傷腦筋。不知道是監委的調查過於表面、形式,還是記者只挑有"新聞價值"的報。當然我也只站在檢察官的角度來看,我也有我的立場偏頗問題。但我認為真正的監察院調查、檢討,不應該是這麼浮面而已。
邪惡小多 wrote:不知道是監委的調查過於表面、形式,還是記者只挑有"新聞價值"的報。當然我也只站在檢察官的角度來看,我也有我的立場偏頗問題。但我認為真正的監察院調查、檢討,不應該是這麼浮面而已。 我覺得兩個都有問題記者受公司要求其實採訪都已經綜藝化了監察院不用多說大家都知道
jungguo66 wrote:這種人..遇到權貴流...(恕刪) 我個人的觀點 如何去區分是否是竊盜或單純拿他人東西 給網友參考一下:1.刑法上除了[微罪不舉]之外(也就是輕微犯罪不處罰)還有所謂的[欠缺實質違法性]的案例教科書上最明顯的例子是:一個學生撕下另一位學生的筆記本其中一頁 去使用考量一頁白紙的價值極微損害當事人的權益甚小故認定不構成刑法上的竊盜罪2.那如何去判斷竊盜呢?未得主人同意 私自進入他人房屋拿取財物且據為己有--這是竊盜看到圖書館的學生的手機/IPAD/錢包/知名品牌包包放在桌子上趁其離開座位時 拿走他人物品且據為己有---這是竊盜搭公車時 看見老太太在座位上閉眼休息 就伸手到其外套內拿取錢包或是打開手提袋拿取財物且據為己有---這是竊盜3.有爭議的點其實是在於:拿取東西的行為 以及 拿取的物品的價值我們看一件事情不光是看法律的表面規定還要去了解法律的意義以及實際發生的情形所代表的內涵是甚麼?也就是說:要去判斷拿取他人所有物品的這個行為時 需要多方面去思考:到底是構成刑法上竊盜罪?或者是侵占罪?或者是有其他特殊情形發生可以阻卻違法(例如看見鄰居房屋發生火災時,因屋主外出工作,這時,除了打119之外,緊急情況之時,是可以打破門窗先行以水管或是滅火器搶救!~~尤其是災害剛發生的時候!~~)或者是說:所謂拿東西的行為---並非是要竊取他人財物 而是誤認這是他人置放屋外不要的資源回收物品?因為現實生活上 的確是有很多資源回收者 也的確是有許多店家會將可利用的資源回收物品擺在屋外 任意讓資源回收者取走這是普遍的事實不過 也不是說:主人擺在屋外的物品 就一定是有丟棄的意思 例如洗車先拿出車內的裝飾品 腳墊 椅套 備用工具等等 先放在路旁這個時候 就很難說:這是主人不要的東西如果經過時 擅自拿走就可能會被認定:是竊盜行為4.結論:所以說 很多時候 是需要檢察官或是法官去針對警察移送的案件 去作多方面的了解要考量行為人的職業 工作 生活方式 以及拿取他人物品的動機物品所有人的職業 工作 以及遭他人拿走物品的價值性還有拿取行為的客觀環境:是在屋內?庭院?騎樓?路旁?屋後小巷?甚至是屋前對面馬路的大樹下?(私人空間或是公共領域)然後才去做最後的價值判斷不構成刑法上竊盜 仍然可能有民法上返還他人所有物的責任存在這個時候對於物品的保障 還是有法律可以規範的!~~~
這監委蠻奇怪的大家是忘了嗎 竊盜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罪:<<公訴罪>> 此意則是指任何的犯罪事實一但經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知悉後,即必定會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予以開庭偵辦調查,並逕而決定起訴與否,告訴人不得聲明撤回告訴。檢警若是知悉而不偵辦,將會夠成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之瀆職罪。失主都已經報案 不管案件大小如果檢察官連偵訊都沒做就會涉及瀆職罪因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是不能撤回告訴的而且檢察官只是偵訊連起訴都沒做 犯人自殺就怪檢察官為何要偵訊?這跟小屁孩無照+沒有安全帽騎車看到警察在後面就飆車+闖紅燈最後自撞大卡車死掉就怪警察為何要在街上巡邏有啥不同監委不夠專業缺乏法學素養網友也不必跟監委相同level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