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把車子停在紅線要拖吊罰款!但用鞋櫃擋住通道卻僅是口頭告知


腦殘代表 wrote:
我最近也想賤價把房子...(恕刪)
是也沒錯!我自己是開設計公司的!我自己花在自家的裝修費用!20年下來也差不多是一棟小房子的價錢了
可是我朋友最近在找房子!問了一下!稍微離學校近點的!都要2000萬!租的話也要花2萬多(因為我佳5個人!需要4間房!但是..回到原點
我好像也沒做錯什麼事!為什麼要我放棄我繳了20年的房子

難道這個社會就是這樣??

我也可以請律師告他們!反正公司頃的法律顧問都沒做事光領錢...

可是他先生人又很老實

賺的也是辛苦錢!也扶養兩個小朋友

告贏了!我也不覺得有必要



難道;這就是我的命....天啊˙....給我中539吧!!!!!!!!!!!!!!
辛苦了,

我常覺得,
政府讓建商蓋了一堆房子,給了套要管不管都很為難的公寓大廈管理法很糟糕.

大家能用的空間越來越少,
買了房子就是想圓夢, 但就因為緩衝空間狹窄,建商經濟型的蓋法,
變的連一點基本的生活尊嚴都沒有.
再加上世代轉變, 大家防衛心重, 自我堅持也高
(不一定關係到對錯,純粹爽或不爽也可能被坳成大聲的人就贏了)

像最近想說跟鄰居也算聊過幾次, 就直接跟他勸導鞋子的事,
結果不旦不賞臉, 還直接爆炸要我別管太多.
當下覺得,
這明明是規定, 卻變成住戶隨性的習慣,
還不是先跟我說對不起, 盡量配合...就直接翻臉...真冏.

當然有個敢做事的總幹事加上不怕死的管委會一定會有所作為,
只是太累了, 撐得久的人不多.
甚至有的人當委員, 不是先反省, 而是先嗆自己要有委員的特權!?

tkl wrote:
其實可以檢舉不過不是...(恕刪)

angela000217 wrote:
請去看一下消防法規
...(恕刪)

aliao wrote:
幫你估狗了

發佈單...(恕刪)


謝謝您们三位大哥

我已經盡力了!照著您们教我的方法去做

得到的卻是這麼不堪的答覆

===========================================================
親愛的市民,您好!
台端102年4月24日於本局局長電子郵件信箱反映事項,本局敬覆如下:
一、本局於102年4月26日派員前往台端所述地址檢查,經查該地址所在大樓13樓確有發現擺放鞋櫃之情形,並無發現造成消防安全設備操作障礙之情形,當場已要求住戶立即移除完畢,尚符消防法令規定;惟有關該住戶於公共通道擺放鞋櫃之情形,係屬本府工務局權責,已另函文本府工務局依權責處理。
二、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電詢本局火災預防科
(812-8111轉2113)承辦人蔡育丞。

  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局長 陳虹龍 敬上

==========================================================================
另外我也同時向五個單位陳情
包括工務局
環保局
警察局
與建管處
答案都是不關他們的事
是另外一個單位負責的

因此

請大家告訴大家

這是我們高雄的德政

樓梯間是可以放鞋櫃的

我受教了




反應給水果吧......

讓花媽也來"震怒"一下有用吧

腦殘代表 wrote:
我最近也想賤價把房子...(恕刪)


深有同感

我還想住貨櫃屋T﹍﹍T


好的管委會帶你上天堂

爛的管委會讓你住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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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守衛 wrote:
反應給水果吧.......(恕刪)
花媽??她很累的..你讓他好好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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