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傳承者 wrote:先撇開那些問題不講...(恕刪) 暴民+1而且我認為即使有訴求也不能用這種非法手段無論理由為何..無論目的為何..無論是被政治操控或是心甘情願...當故意不申請遊行而非法聚集時..當警察警告勸離不聽時..當雞蛋由手中丟出時...他們已經是暴民了...我認為政府不能與暴民妥協談判...否則只會讓更多人效法...今天容忍妥協樂生暴民...明天就有人為流浪狗暴動了......應該快刀斬亂麻...拖下去只是讓雙方都更痛......
Morris.Chiu wrote:看到樂青這樣的抗議手...(恕刪) Good Job, 比起無厘頭的扣帽子,這種完整的論述好多了,小弟我對樂生案不了解,看完後覺得這是利益掛勾,所以沒政黨為樂生說話,有沒有人也讀的這位大大的連結,但有反對意見的阿?
Morris.Chiu wrote:暴民?多麼沉重的指責啊!!因為錯誤的表達方式而被稱為暴民, 說實在的,如果您不認為做出這種行為的人就是暴民,那麼我也不太想看您推的連結。用這種方式來表現,多數的人不會再把焦點放在他們的訴求,而是他們破壞社會安定的暴亂行為。
taiwan99999 wrote:暴民+1而且我認為即..當故意不申請遊行而非法聚集時..當警察警告勸離不聽時..當雞蛋由手中丟出時...他們已經是暴民了...(恕刪) 由之前的經驗判斷,台灣可能有一半的人反對大大的說法喔。
Morris.Chiu wrote:暴民?多麼沉重的指責啊!!因為錯誤的表達方式而被稱為暴民,那麼,以謊言包裝的政策而騙取多數民意壓迫少數弱勢的算什麼?? 一.衝撞警察.丟雞蛋都不叫暴民,難道要丟汽油彈才算?二.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三.預算只多花一點點?時間只多花一點點?四.保留歷史的傷痕?你確定這樣的用詞適當?
NewYorker2007 wrote:由之前的經驗判斷...(恕刪) 【暴民】解釋 以違法或暴力行為引起社會動亂不安的民眾。這是暴民文字的定義...對照看看樂生抗議的人...看看他們不理性丟雞蛋的動作...看看他們在被區離架開時拼命找媒體鏡頭大喊警察打人的嘴臉...完全符合暴民的定義....面對故意以吵鬧的方式來換取糖吃的小孩應該姑息嗎..弱勢團體應該照顧...但沒必要做到言聽計從吧...社會為他們的醫療付出成本...他們難道就不能委屈搬一下家嗎= =
鷹把式 wrote:尤其當我知道有些動作...(恕刪) 我也聽說是和課業有關~~某些校的某些系必需要有社會活動的經驗…所以…抗議!!就是最好的社會活動了…說真的,只希望雙方能各退一步,趕快解決這個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