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青們不覺得太過火了嗎?


光之傳承者 wrote:

先撇開那些問題不講...(恕刪)


暴民+1

而且我認為即使有訴求也不能用這種非法手段

無論理由為何..無論目的為何..無論是被政治操控或是心甘情願...

當故意不申請遊行而非法聚集時..當警察警告勸離不聽時..當雞蛋由手中丟出時...

他們已經是暴民了...



我認為政府不能與暴民妥協談判...否則只會讓更多人效法...

今天容忍妥協樂生暴民...明天就有人為流浪狗暴動了......

應該快刀斬亂麻...拖下去只是讓雙方都更痛......
2006年大家都要快樂^^
Morris.Chiu wrote:
看到樂青這樣的抗議手...(恕刪)


Good Job, 比起無厘頭的扣帽子,這種完整的論述好多了,

小弟我對樂生案不了解,看完後覺得這是利益掛勾,所以沒政黨為樂生說話,

有沒有人也讀的這位大大的連結,但有反對意見的阿?


Morris.Chiu wrote:
暴民?多麼沉重的指責啊!!
因為錯誤的表達方式而被稱為暴民,

說實在的,如果您不認為做出這種行為的人就是暴民,那麼我也不太想看您推的連結。用這種方式來表現,多數的人不會再把焦點放在他們的訴求,而是他們破壞社會安定的暴亂行為。
taiwan99999 wrote:
暴民+1而且我認為即..當故意不申請遊行而非法聚集時..當警察警告勸離不聽時..當雞蛋由手中丟出時...

他們已經是暴民了...(恕刪)


由之前的經驗判斷,

台灣可能有一半的人反對大大的說法喔。
Morris.Chiu wrote:
暴民?多麼沉重的指責啊!!
因為錯誤的表達方式而被稱為暴民,
那麼,以謊言包裝的政策而騙取多數民意壓迫少數弱勢的算什麼??


一.衝撞警察.丟雞蛋都不叫暴民,難道要丟汽油彈才算?

二.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三.預算只多花一點點?時間只多花一點點?

四.保留歷史的傷痕?你確定這樣的用詞適當?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NewYorker2007 wrote:


由之前的經驗判斷...(恕刪)




【暴民】

解釋 以違法或暴力行為引起社會動亂不安的民眾。



這是暴民文字的定義...

對照看看樂生抗議的人...看看他們不理性丟雞蛋的動作...

看看他們在被區離架開時拼命找媒體鏡頭大喊警察打人的嘴臉...

完全符合暴民的定義....

面對故意以吵鬧的方式來換取糖吃的小孩應該姑息嗎..

弱勢團體應該照顧...但沒必要做到言聽計從吧...

社會為他們的醫療付出成本...他們難道就不能委屈搬一下家嗎= =
2006年大家都要快樂^^


算了吧 什麼違法

法律也只敢套用在弱勢者身上 政府貪污 什麼時後有事了

什麼違法 法律也不過是人訂出來的東西 本來無一物

今天大部分人都沒得那種病 所以喜歡說些風涼話 高興說就說吧...
菜頭是什麼 能吃嗎?
鷹把式 wrote:
尤其當我知道有些動作...(恕刪)


我也聽說是和課業有關~~
某些校的某些系必需要有社會活動的經驗…所以…抗議!!就是最好的社會活動了…
說真的,只希望雙方能各退一步,趕快解決這個問題吧~~
[IMG]http://farm1.static.flickr.com/231/477152747_786cf0408a_t.jpg[/IMG]
請問樂生跟中正廟到底哪個才是古蹟阿? 我都霧薩薩了
麥問阮耶名,叫阮第一名..
taiwan99999 wrote:
【暴民】 解釋 以違...(恕刪)


不然這麼說好了,

由以前的經驗來看,

台灣可能有一半的人支持 "暴民" 的訴求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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