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這個事件的本意,
因為不會管理而禁止,
現在都已經變成台灣的一個常態了,
還有人提到
>>這個社會就是有些人想做點事情(或許辦法還不夠好),就會有一些人負責說風
>>涼話潑冷水,難怪有人乾脆什麼都不做!
他們是該被潑冷水,辦法不夠好就是因為他們無能,
主管單位要的是專業,不是一片熱誠就好了
我想樓主的提到的荒謬跟可笑,
或許是又看到一次"不會管理就禁止"而開的板吧
如果我是主管單位,
我會禁止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進入速食店,
因為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不知道肥胖帶來的危機,
不然就是要父母的切結書同意書才可以購買,哈
還是想重申,主管單位不能只拿熱誠來辦事,用點專業吧
如果有心做事卻因"辦法還不夠好"都可以被讚揚的,
那麼最近那位被媒體捧成英雄的炸彈罪犯是不是會越來越多呢
只要我有心,有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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