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genmi wrote:他先看事故現場圖就直接跟我說內側車道不能騎乘機車讓我很疑惑...(恕刪) 真是鬼扯二線道當然能騎乘機車 (除非有寫"禁行機車")( 三線道,最內線才不能騎乘機車)而且汽車跨越雙白線,死定了總之調解不爽(畢竟調解委員也有不少笨蛋),直接告他民事、刑事讓法官來判斷
yougenmi wrote:Dear All等一...(恕刪) 禁制標線之劃設(禁行機車),係以標線效力所及行經該路段用路人為規範對象,並針對用路事實所為規範,對人之一般處分,其性質為行政處分。依上述之解釋行經設有交通標誌之禁制標線之路段,機車不得行駛於禁行機車之車道,倘無設置劃設則免,除法律別有規定外。
Dear All終於從調解會跟法院回來的果然如同預期對方雖然有出現但是態度依然強勢委員一開始資料都還沒看就叫我們先說說各自的和解條件我一開始先請對方提出和解條件打算在依照他所說的內容提出相對應的條件但是他說他會來參加調解會就是想看我怎麼玩所以強力要求我先提出和解條件我提出了醫藥費1W、車損1W、工作損失3W、精神賠償5W合計10W他大吃一驚說要本來就打算走法院既然沒交集就走法院吧然後委員面有難色怎麼可以都還沒調解就放我們回去呢就請他也說說他的條件然後他就開始敘述車禍發生的經過初判表上面寫到他是在禁止變換車道的線段變換車道大概就是我們所認知的跨越雙白線(外車道->內車道)但是他說他其實是沿著內車道轉彎並沒有跨越雙白線與事實不符加上我騎在禁行機車上面而且他有好幾個證人上法院他要讓我好看讓我偷雞不著蝕把米所以他會去申請車禍鑑定但是委員還是要他說說他的和解條件就如同我之前所說的車損3.8W車子都沒開停在倉庫一天營業額8000要跟我求償30幾W我也無言了但是我還是很有禮貌的謝謝他的參予只想趕快去法院而已然後委員就請我先出去他要跟對方談談(內容我也不知道)之後就換我單獨跟委員談我有把我的痛楚跟委員說明但是似乎沒什麼效果委員只安慰我就我不要在意對方所說的內容委員也希望我能再禮讓一步我便說如果能道歉+把車子修好我就願意和解委員說他再跟他說說看於是叫他進來我們進行最後一次調解他一進來就開始教育我我也只是點點頭沒說話委員叫他不要在這裡教小孩子大家都是大人了然後對方又開始說一些有的沒的我沒很仔細聽只記得他說要叫什麼砂石同業工會出面之類的..結果委員根本也沒機會把我最後的條件跟他講只是一直再聽對方發表高論就結束這場鬧劇了心得:能不能調解成功委員佔有一席之地在我心裡這次的調解根本就像一齣鬧劇而已之後我又去詢問律師對方和解條件的事情律師有仔細跟我說明但是我比較擔心證人的問題會不會隨便抓幾個人來作證分析表就翻盤了最後我就去地方法院經過書記官仔細指導也順利的遞交告訴狀了2週後會收到傳票謝謝大家的觀賞
yougenmi wrote:之後我又去詢問律師對方和解條件的事情律師有仔細跟我說明但是我比較擔心證人的問題會不會隨便抓幾個人來作證分析表就翻盤了..(恕刪) 我覺得你倒不用那麼擔心~以刑逼民對你是很有利的況且在寫筆錄虎爛無罪~但在檢察官前說謊可是偽證..我不覺得有什麼人會為這種小事敢隨便亂開口
warghost wrote:1醫院收據全部要保留...(恕刪) 您好謝謝您的提醒診斷證明我有去問律師他說乙種的就可以不用像網路上說的甲種所以我去法院只有附上乙種的證明而且調解不成立的單子上寫說要附在告訴狀上但是書記官卻說不用也是怪事一樁謝謝
yougenmi wrote:而且調解不成立的單子上寫說要附在告訴狀上但是書記官卻說不用也是怪事一樁謝謝...(恕刪) 依我的經驗(被告)第一次是檢察官應該會先犛清案情(用他字案偵查)那天就會當場問你們有什和解意願那天告訴人說不願和解一定要提告過很久(三個月)後來就收到不起訴書了~據說如果確定起訴就會轉偵字案了那次的經驗~我覺得檢察官會比較依據事故鑑定委員會的結果
yougenmi wrote:初判表上面寫到他是在禁止變換車道的線段變換車道大概就是我們所認知的跨越雙白線(外車道->內車道)但是他說他其實是沿著內車道轉彎並沒有跨越雙白線與事實不符加上我騎在禁行機車上面...(恕刪) 光看後輪位置就知道他在瞎扯...要上法院你不會輸的, 別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