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E 1502 wrote:責任製為何要加班費?10天的工作你能力強,7天8天就做完,多的時間給不給薪水?小學寫功課練寫字,就是有那麼個兒子女兒特別聰明,作的比其他兒子女兒快......(恕刪) 既然被公司錄用了,那你就是符合這個公司的這個崗位的要求的,10天的工作7天做完說明你該調薪或者升遷了,因為你的能力比這個崗位的要求要高。
一切隨風去 wrote:我沒在台灣和台企工作...(恕刪) 喔, 我想你也知道, 千萬不要去台企.最近還聽過一個連續工作36小時的.也是"責任制"....我以前有個同事很好笑.他都故意在半夜2~4點發信給同事, 轉信給老闆.報告上寫他自己的績效每週都超過120%後來果然升官了, 搞的整間公司都在搞"大躍進".(我自己是晚上12點跟早上6點發信)主管的報告全都是假的,最後垮掉....哎
一切隨風去 wrote:我沒在台灣和台企工作...(恕刪) 簡單說一下責任制就是給那些一定做不完的人做的工作,一般現象是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假日免費服務舉個我自己實際例子,有一陣子公司倉庫規我負責,我計算工作量需要八人(含0.5個辦理進出口文件那些工作),這是以每人每天持續工作7.5小時計算的,我當時以為公司起碼會給我6人,結果是給4人,倉庫工作不算責任制,但公司不給加班費,加班給換修,但八人工作四人做怎可能做完,每天加班到半夜,換修根本不可能,結果就是老人一離職,新人還有不到一小時就不幹的,最後大家都擺爛,這才是台灣工作的某種常態責任制罵的人多,但應付責任制的心態在台灣也很常見,主觀晚上十點下班,下面的十點五分走,本來七小時可以完成的工作,拆成12~14慢慢做,老闆看到的時候永遠很忙,但其實一天做沒啥事情,除了少數給薪水比較好的公司,其他大多這種心態啦,在這樣公司千萬別能力好,別人12小時做完你準時做完回家,肯定是黑的,不是丟工作給你就是說你工作太少才可以這樣早離開,升官輪不到,但做事肯定先找你
我和樓主一樣,第一次看到責任制的時候,我還以為是工作要有敬業心、責任感之類的,後來發現就是「加班不給加班費制度」,這用責任制來美化得太厲害了。實在要說什麼責任,在什麼崗位負起什麼責任,那你至少也要是個部門級負責人才輪得到你談「責任」二字。如果你完全就是一個小角色甚至還是個實習生,哪個公司敢讓這麼小的小角色承擔什麼責任,這種公司還是關門的好。還有一個概念,如果你真的是要負擔什麼責任的角色,請記住:責任和權利是連接在一起的,企業支付給員工的到底和他承擔的責任相稱了嗎?
一切隨風去 wrote:經常聽板上各位說責任...(恕刪) 責任制是台灣竹科電子業搞出來的一般玩法都是6點下班前半小時召開會議開完大概晚上7:00但是開會當中會交辦事項,而且是要你明天一早回報意思就是7點之後留下來做到11-12點才能走也就是血汗爆肝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