鰻魚還是烤的好吃 wrote:
前幾天家人工作發生意...(恕刪)
這應該算很危急的狀況吧
如果等很久就很誇張了
失血+開放性大傷口+危及肢體功能 雖然還稱不上第一級狀況
但是也應該有第2或3級了 除非你家人真的很倒楣 急診室同級或是更嚴重的患者不少
再不然就是出事時間在醫護人力最少的時刻(如深夜)
(因為已經壓爛,如果護理人員判斷沒有接合的可能 你家人就大概被判定成第三級)
(壓爛跟沒壓爛 大家可能覺得前者比較嚴重 不過事實上沒壓爛的只要在時限內接合就能恢復一定功能,所以有接回可能性的會先處理,已經沒有接回希望了反而會被延後處理)
你的問題記得以前在看檢傷分級的問答時剛好提到這點
你覺得嚴重的傷勢在檢傷分級裡卻不見得是很高的等級
如果你家人意識清醒 就表示失血程度還不到危急
加上沒有接回可能性 檢傷分級裡的分數其實不高
只是有時不見得是醫生不處理而是根本沒人力處理
台灣已經邁向必須向外籍醫生(東南亞、中國、東歐諸國)招手之路
至於拒絕病人要求轉送林口長庚,救護車依規定都是轉送最近的大型醫院
去年才看到一個新聞 好像是高雄縣縣民要求救護車送高雄市的醫院
救護車駕駛不肯 這名民眾事後就找記者跟民代來批鬥駕駛了
從民國99年起,衛生署將全面實施新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
分成復甦急救、危急、緊急、次緊急、非緊急等5個等級。
第一級復甦急救,病人立即就診後醫護人員馬上處置
第二級危急,醫護人員需10分鐘內處置病人
第三級緊急,醫護人員應在30分鐘內處置病人
第四級次緊急,醫護人員可在60分鐘內處置病人
第五級非緊急,醫護人員可在120分鐘內處置病人。
如果你家人沒意外 大約應在30分鐘左右接受治療 除非真的沒醫生
另外在急診室只做了初步止血包紮,就把病人推到一旁連生命監控儀器都沒有裝??也沒人去關心病況,連病人都因失血過多,血從病床上流到地板上快休克,還是親友去通報醫謢才來準備輸血,若是自己一個人在那,我想何時掛了都沒人知道吧.最後我們只好自己再緊急轉院到榮總
因為醫院沒向家屬說明要如何處置~要等多久,如果他們像榮總說暫時沒生命危險,傷口短時間也不會壞死惡化,但醫療團隊要會同神經外科討論如何開刀對病人復健是最好的~那麼等待就是很合理的,畢竟當我老媽看到我哥的樣子時,她的心情有多難過不捨~
我比較想知道的台灣的緊急醫療體系流程為何,底到救護單位和醫療單位是如何配合~不然~救護車好像只負責把病人送到醫院,醫院有沒有能力可以即時醫治跟他們好像沒什麼關係
另外 電子手的價格有人大約了解的嗎? 那個牌子在台灣比較好用~
石梯有夢 wrote:
很遺憾你的家人發生如...(恕刪)
鰻魚還是烤的好吃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的台灣的緊急醫療體系流程為何,底到救護單位和醫療單位是如何配合~不然~救護車好像只負責把病人送到醫院,醫院有沒有能力可以即時醫治跟他們好像沒什麼關係...(恕刪)
因為你是打119 消防隊的救護車
免費救護車原則上只送你到最近的醫院(因為規定也是如此)
醫院有沒有能力的確跟他們沒啥關係 他們屬於消防體系 不會知道醫院狀況
希望得到比較好的醫療資源可能只能花錢請民間救護車了
你這種狀況當時可能直接辦轉院會比較快
而且最好自己花錢 因為通常醫院救護車也都是不夠用......
其他國家的做法不知是怎樣就是
我不是醫療相關人員 只是以前看過檢傷分類的相關規定
對於法律有點興趣就稍微了解一下而已
鰻魚還是烤的好吃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的台灣的緊急醫療體系流程為何,底到救護單位和醫療單位是如何配合~不然~救護車好像只負責把病人送到醫院,醫院有沒有能力可以即時醫治跟他們好像沒什麼關係
責任區劃分在議定時就考慮過急診處理病患的能力,救護車只是照章行事,醫院有沒有能力可以即時醫治確實跟他們沒什麼關係,我如果是家屬也不敢期待救護車司機來替我決定送哪家醫院,人家就是開車子而已.
問題在於甚麼程度的處置叫做即時醫治?在急診醫師立場與病患家屬的期待間恐怕有非常大的落差.止血包紮如果對”確保病人不會死病情不會惡化”這目的已經足夠時,醫師就會先去處理更危急的病患,但是對家屬而言,這樣的治療就只叫做”初步處理”,不叫醫治.
鰻魚還是烤的好吃 wrote:
如果他們像榮總說暫時沒生命危險,傷口短時間也不會壞死惡化,但醫療團隊要會同神經外科討論如何開刀對病人復健是最好的~那麼等待就是很合理的,畢竟當我老媽看到我哥的樣子時,她的心情有多難過不捨~
所以到榮總一樣還是等,不過因為有說明了,家屬就比較放心.
這樣說起來,如果講清楚不就甚麼糾紛都不會有了?是沒錯,可是為什麼這種大家都想得到的事偏偏就是有些急診室做不到?他們是豬頭嗎

我不敢保證絕對沒有這麼豬頭的人,不過更多的情形是明明講了家屬就是聽不到,不知道是心急還是怎樣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