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是出了一堆這種自以為的家屬,才搞的急診都不急診了。

在醫院都有分級的sop 別說醫生不處理了好嗎?<急診>大家請看清楚 <<<<

把觀念改一改吧。在急診裡沒有年紀大小之分,只有檢傷分級之分。

有空去國外急診看看,沒有立即的生命危險等個一天都有。

某些台灣人別生在福中不知福了,正確的觀念再不調整以後危害到的只是自已。

夜店八月 wrote:
台灣就是出了一堆這種自以為的家屬,才搞的急診都不急診了。
...(恕刪)

我個人覺得問題還是在於教育
我還是強調,我個人一直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多小傷小病卻喜歡去擠醫學中心急診室
石梯有夢 wrote:
我個人覺得問題還是在於教育
我還是強調,我個人一直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多小傷小病卻喜歡去擠醫學中心急診室



這麼多小傷小病卻喜歡去擠醫學中心急診室,表示怎麼教都教不會,教育沒有問題,是人有問題

就以前頭阿婆骨折那個例子來說好了,已經有內行網友做了正確完整的說明了,可是我敢保證下次只要有人再拿一模一樣的例子來開欄說事,照樣會引來一堆跟著丟雞蛋蘿蔔罵沒醫德的鄉民.

在台灣所謂教育只是個”我們有做點甚麼”的緩兵之計,不守交通規則,上課,亂搞男女關係,上課,沒有倫理,上課,上一堆課有個屁用?當然有,被罵甚麼都不做時就有藉口啦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石梯有夢 wrote:
我個人覺得問題還是在...(恕刪)


我覺得觀念問題 居大 近幾年來已有大力在宣導。但說真的連身邊朋友的小孩晚上一個生病發高燒, 也跑去台大急診看。

而小孩母親本身還是從事醫護相關的行業。

真不曉得台灣何時才能把一些積非成是的觀念導正。

Mazel Tov wrote:
知道有檢傷分級,
但我覺得讓位7-80歲的阿嬤坐在那痛近兩小時,
醫院的處裡還是可以做改善的吧???!!!


有一回醫生直接告訴我"你總不能把照顧家人的責任都讓醫院去承擔."
雖然聽在耳裡不舒服,這也的確是事實
老人家孤零零地在醫院等是常態,不是只有急診室
每次我帶父母就醫時,心裡都忍不住想,家人勒??
看過剛開完白內障手術的老人家自己走出醫院回家的
也遇過醫護人員懷疑顱內出血不斷要求通知子女前來的
讓自己7-80歲的阿嬤坐在急診室痛兩個小時,這種人才該需要被譴責吧
鰻魚還是烤的好吃 wrote:
前幾天家人工作發生意...(恕刪)


這應該算很危急的狀況吧

如果等很久就很誇張了

失血+開放性大傷口+危及肢體功能 雖然還稱不上第一級狀況

但是也應該有第2或3級了 除非你家人真的很倒楣 急診室同級或是更嚴重的患者不少
再不然就是出事時間在醫護人力最少的時刻(如深夜)
(因為已經壓爛,如果護理人員判斷沒有接合的可能 你家人就大概被判定成第三級)
(壓爛跟沒壓爛 大家可能覺得前者比較嚴重 不過事實上沒壓爛的只要在時限內接合就能恢復一定功能,所以有接回可能性的會先處理,已經沒有接回希望了反而會被延後處理)

你的問題記得以前在看檢傷分級的問答時剛好提到這點
你覺得嚴重的傷勢在檢傷分級裡卻不見得是很高的等級
如果你家人意識清醒 就表示失血程度還不到危急
加上沒有接回可能性 檢傷分級裡的分數其實不高

只是有時不見得是醫生不處理而是根本沒人力處理
台灣已經邁向必須向外籍醫生(東南亞、中國、東歐諸國)招手之路

至於拒絕病人要求轉送林口長庚,救護車依規定都是轉送最近的大型醫院
去年才看到一個新聞 好像是高雄縣縣民要求救護車送高雄市的醫院
救護車駕駛不肯 這名民眾事後就找記者跟民代來批鬥駕駛了

從民國99年起,衛生署將全面實施新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
分成復甦急救、危急、緊急、次緊急、非緊急等5個等級。
第一級復甦急救,病人立即就診後醫護人員馬上處置
第二級危急,醫護人員需10分鐘內處置病人
第三級緊急,醫護人員應在30分鐘內處置病人
第四級次緊急,醫護人員可在60分鐘內處置病人
第五級非緊急,醫護人員可在120分鐘內處置病人。

如果你家人沒意外 大約應在30分鐘左右接受治療 除非真的沒醫生
在急診室待超過三個小時,從還沒15:00到院,到快18:00一直無法安排緊急開刀,原本說18:00可以進開刀房,後來又說又有一個急救病患先送進去了,不曉得要再等多久?? 我們詢問該院護士,不能保證何時可輪到你們…..這不是很諷刺嗎?? (簡單說就是人力不足,但救護單位又送了一堆病人過去.....這感覺好像是送去等死吧)

另外在急診室只做了初步止血包紮,就把病人推到一旁連生命監控儀器都沒有裝??也沒人去關心病況,連病人都因失血過多,血從病床上流到地板上快休克,還是親友去通報醫謢才來準備輸血,若是自己一個人在那,我想何時掛了都沒人知道吧.最後我們只好自己再緊急轉院到榮總

因為醫院沒向家屬說明要如何處置~要等多久,如果他們像榮總說暫時沒生命危險,傷口短時間也不會壞死惡化,但醫療團隊要會同神經外科討論如何開刀對病人復健是最好的~那麼等待就是很合理的,畢竟當我老媽看到我哥的樣子時,她的心情有多難過不捨~

我比較想知道的台灣的緊急醫療體系流程為何,底到救護單位和醫療單位是如何配合~不然~救護車好像只負責把病人送到醫院,醫院有沒有能力可以即時醫治跟他們好像沒什麼關係


另外 電子手的價格有人大約了解的嗎? 那個牌子在台灣比較好用~
石梯有夢 wrote:
很遺憾你的家人發生如...(恕刪)
靈魂大大應該是醫療相關人員可以就你了解的提供或說明一下目前台灣急診救護的程序嗎

1.救護單位和醫療單位是如何配合?
2.急診傷檢分類規定~
3.緊急醫療院所就我知有分一般 中等 重度 三級,其人力物力安排規定為何?
4.急診單位無法負荷或救急時,如何安排後續轉送其它醫療單位,還是要病人要求才會幫忙轉院?
(我們是自己找人幫忙轉榮總,但醫院說要有榮總醫生的名字才肯讓我們辦轉院手續,連同救護車也是自費)

事情發生當下~我們也知道手接不回去了,我們只希望快開刀止血,不要讓傷口再惡化,避免惡化或感染.

靈魂守衛 wrote:
這應該算很危急的狀況...(恕刪)
鰻魚還是烤的好吃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的台灣的緊急醫療體系流程為何,底到救護單位和醫療單位是如何配合~不然~救護車好像只負責把病人送到醫院,醫院有沒有能力可以即時醫治跟他們好像沒什麼關係...(恕刪)


因為你是打119 消防隊的救護車

免費救護車原則上只送你到最近的醫院(因為規定也是如此)

醫院有沒有能力的確跟他們沒啥關係 他們屬於消防體系 不會知道醫院狀況

希望得到比較好的醫療資源可能只能花錢請民間救護車了

你這種狀況當時可能直接辦轉院會比較快
而且最好自己花錢 因為通常醫院救護車也都是不夠用......

其他國家的做法不知是怎樣就是

我不是醫療相關人員 只是以前看過檢傷分類的相關規定
對於法律有點興趣就稍微了解一下而已

鰻魚還是烤的好吃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的台灣的緊急醫療體系流程為何,底到救護單位和醫療單位是如何配合~不然~救護車好像只負責把病人送到醫院,醫院有沒有能力可以即時醫治跟他們好像沒什麼關係



責任區劃分在議定時就考慮過急診處理病患的能力,救護車只是照章行事,醫院有沒有能力可以即時醫治確實跟他們沒什麼關係,我如果是家屬也不敢期待救護車司機來替我決定送哪家醫院,人家就是開車子而已.

問題在於甚麼程度的處置叫做即時醫治?在急診醫師立場與病患家屬的期待間恐怕有非常大的落差.止血包紮如果對”確保病人不會死病情不會惡化”這目的已經足夠時,醫師就會先去處理更危急的病患,但是對家屬而言,這樣的治療就只叫做”初步處理”,不叫醫治.


鰻魚還是烤的好吃 wrote:
如果他們像榮總說暫時沒生命危險,傷口短時間也不會壞死惡化,但醫療團隊要會同神經外科討論如何開刀對病人復健是最好的~那麼等待就是很合理的,畢竟當我老媽看到我哥的樣子時,她的心情有多難過不捨~


所以到榮總一樣還是等,不過因為有說明了,家屬就比較放心.

這樣說起來,如果講清楚不就甚麼糾紛都不會有了?是沒錯,可是為什麼這種大家都想得到的事偏偏就是有些急診室做不到?他們是豬頭嗎

我不敢保證絕對沒有這麼豬頭的人,不過更多的情形是明明講了家屬就是聽不到,不知道是心急還是怎樣,除非錄音,不然講甚麼都沒用,就算錄音都還是會揮,這種事有興趣可以去問急診醫護,太多了.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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