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瞪著您的人,您會怎麼做?

人家瞪的是樓主你背上背的那個啦~~

別生氣了,快去行天宮收驚才是要緊。

可以直接走過去,對他說,先生~你好面熟喔!? 請問一下....

你有聽過安麗嗎?

01隊長 wrote:
剛剛跟我女友在吃飯時...(恕刪)


其實他很想講: 爛人 看了你那麼久 怎麼都不回應

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構成要件:
一 須「公然」為之:凡於特定人或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聞或共見之
狀況下所為,不以實際上有共聞或共見為必要。
二 侮辱者:內容足以影響他人社會評價之輕蔑行為,例如當眾怒罵他
人畜牲,足以減損其聲譽是。

三 方法:包括「言語」及「行動」,以抽象的內容為之,因此,當眾
對人比中指;罵人是小偷等皆是。以文字或圖畫所為亦應包含。

四 被害人包括「特定人」及「可推知之人」。

我會問他你是不是眼睛有問題,需不需要幫你叫救護車,羊羊心地很好,絕對不會認為對方在瞪我反而會認為對方有疾病需要看醫生

01隊長 wrote:
剛剛跟我女友在吃飯時...(恕刪)


動不動就打打殺殺

社會亂源

精力無處發洩去運動或床上運動都好

不要一天到晚想動手動腳的

01隊長 wrote:
剛剛跟我女友在吃飯時...(恕刪)





低頭,看一下自己的拉鍊拉了沒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01隊長 wrote:
剛剛跟我女友在吃飯時...(恕刪)

做白日夢的時候,別流口水
看起來會很噁心

01隊長 wrote:
我文中有期望他先動手啊!不然到時打官司先動手的很吃虧

所以你怕事 不敢動手就對了

烏鴉2636 wrote:
所以你怕事 不敢動手...(恕刪)


我如果先動手把他弄傷,打官司贏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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