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燒炭自殺~買木炭是否該加強管制!!


kaots wrote:
又是一齣悲劇,藝人歡...(恕刪)

前幾年好像新北市有規定,買木炭要看身分證。
這問題還不簡單嗎...
改成限定內用
禁止外帶

(諸公一致通過~散會喝茶)
登記了,然後呢?
難道會派人去看你是烤肉還是烤⋯
今天和社區管理員哈啦時,

他跟我說上個月社區對面的一個出租套房裡,

也是女租客在裡面燒炭自殺了

看來這死法還蠻流行的

不知到那個倒霉的租客會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接著入住



端午節我一整天都在想,
為什麼國小課本上到屈原跳汨羅江這課時,
沒有在旁邊加註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救請打1995"

教育部有沒有失職?
我是爆發戶,不是暴發戶.性格火爆的爆.有錢的暴發戶另有其人不是我.

kaots wrote:
又是一齣悲劇,藝人歡...(恕刪)


那夾鏈袋,塑膠袋也該管制了!

套頭窒息而死怎麼辦?

我覺得,尊重每個人選擇死亡的方式也是另一種真理!

只要他(她)死後不後悔就好了!
kaots wrote:
又是一齣悲劇,...(恕刪)
你乾脆說以後木炭只能在警察局賣算了。

kaots wrote:
又是一齣悲劇,藝人歡...(恕刪)


怎麼管?

鄭捷事件那之後買刀那要不要列管?
管制木碳前,是不是先管制一下腦殘跟精神異常會比較好一點?
自殺是死自己,拿刀捅人死的是別人!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kaots wrote:
又是一齣悲劇,藝人歡...(恕刪)

民生用品沒什麼好管制的
很多東西都能自殺
那不就買任何東西都要登記了
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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