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8911p wrote:還是舊話一句他必須證...(恕刪) p8911p兄:請問您是法律從業人員嗎?還是您有相關的經驗這樣辦理有取回應得的金錢?謝謝!hui.lee兄:那我就可以不管和解書上的支付年限了嗎?我只要進入提告法律程序其他的舉證我都不用負責?
依p8911p兄所述在YAHOO知識查詢了「申請支付命令」這裡還有這裡想請教的有:一、「支付命令應合法送達給債務人,如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給債務人時,支付命令失其效力。」二、「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可在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此時,法院即按起訴或聲請調解程序處理」關於第二點是所謂的「民事訴訟程序」嗎?這是在對方拒絕支付金錢的情況下才會進入的程序吧!我想對方應該會拒絕支付如此一來進入法律程序所消耗的時間跟精力是不是會遠遠的大於新台幣10萬元?在法律上有保證我一定拿的到他應該支付的嗎?另外9萬5仟元是否能計算加入拖欠這幾年的利息?小弟從未經歷這種事情所以會顧慮許多希望各位先進諒解!謝謝!
我如果沒記錯即使他拒收的話,法院一樣可以用公告的方式視同送達他沒在支付命令送達(公告)後20天內提出異議的話,那支付命令就是確定判決了他異議的話進入調解程序你們的案件也很簡單,還是律師見證的,他也只能提出清償的辦法應該是沒啥好拖的
archicwf wrote:那要是他比我先提告說...(恕刪) 一整個無言...不知道你的邏輯這麼差吶...你都還沒告他,他怎麼誣賴你?就像你要告一個人偷東西,但是小偷卻先早一步告你誣告,那不是擺明了心虛嗎?更何況,你都還沒告他,對方怎會提出誣告?
申請支付命令後,如果對方在20日內向法院提異議,就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也可以不申請發支付命令直接打訴訟啦,既然猜對方都會異議的話XD)申請支付命令費用是1000元,進入訴訟程序後,因為你請求金額不超過10萬元,所以訴訟費用也是1000元;可以跟之前申請支付命令的費用抵。(勝訴的話這筆錢會由被告負擔)會花到錢...大概是去法院的車錢或請假被扣的錢吧XD至於時間,這屬於小額訴訟程序,法院也不會拖太久,短短幾個月就結束了(沒上訴的話)利息的話可以請求,不過起算日要注意一下除非你能舉證證明你有在之前催告他付錢,不然還是以支付命令狀繕本送達被告之翌日起算吧,這樣才會生法律上催告效力。ps.債權請求權依民法125條是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