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女仕請小心…華岡之狼要假釋了

若真的有悔意會犯30幾起嗎?

閹割沒人道?!

那鞭刑好不好?

犯31起鞭31一下,一週鞭一下,

包管你光想到明天要被鞭就失禁!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
在下也是對這種人感到"生惡痛絕"...(恕刪)


"深惡痛絕"才對吧~
當一個國家的法律已經對加害人起不了嚇阻作用時
社會中其他的力量可加以約束也未嘗不是好事

我對樓上板友說的有同感
現在的國法常讓人搞不清楚保護的對象究竟是守法者還是犯罪者
baigu wrote:
"深惡痛絕"才對吧~...(恕刪)
感謝指正, 已修正筆誤
baigu wrote:
社會中其他的力量可加以約束也未嘗不是好事
小懲大誡or直接打死!? 標準由誰制定!? 對於忽視道德法律的, 說道德已晚且同前, 標準!? 唯有白紙黑字的明文條例是現實執行面得以服眾的, 惡法亦是法, 私刑是犯罪, 這才是需共識的基礎思想...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baigu wrote:
請問一下什麼叫做有好戲可以看?
當色狼侵犯到你身邊的女性親友時
那個過程叫作好戲嗎?
講話前請先動動大腦吧!...(恕刪)



美國最近西維吉尼亞州, 有幾個人把一個女孩囚禁性侵,加上讓人喝尿吃屎數天,

警察查訪時女孩求救後, 當場抓到的現行犯, 也是交交錢, 就保釋了.....


不過, 性侵的確很恐怖, 一個女孩子一輩子都有那個陰影在......


另外, 很多人成天掛在八卦區, 幾乎每帖都回, 要他們"講話前請先動動大腦", 可能很難.

煽風點火可能比較容易吧.
那些人權團體只會喊有的沒有,如果哪天受害者換成他周遭的人不知他會怎麼想!!
只能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高官被搶就動用幾百名警力,小老百姓就吃案!!
法律應該是保護壞人傷害好人!!
bmf22 wrote:
法務部已經決定要淮華...(恕刪)


這種完全是一種沒辦法根治的慾望吧!
就算去勢了..
好像也不能怎樣

不然跟漫畫"顫慄寄生"一樣好了


絲蟲無敵!
暗黑君主 wrote:
那些人權團體只會喊有...(恕刪)


這件事和人權團體有關係嗎?還是我不懂您的邏輯?
台灣加油
我們的法律對於性侵犯真的太仁慈了!
也不知道當初是怎麼立法的????

應該在他的身上植入全球衛星定位器,
然後在警政署網站上全天候播出他的即時位置。

萬一發生類似案件,
果真不是他犯的,
他也可以有不在場證明。

漂亮的大道理說出來都很冠冕堂皇~
要是光靠惡法跟大道理就能保護無辜善良民眾就好了

絲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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