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ketu_gi wrote:公眾人物因為會造成模...(恕刪) 高道德標準?!又來亂扯了,不吸毒只是一般法律標準而已,連低道德都沒有,還高道德嘞!高道德應該是"大仁哥明明知道朋友吸毒抽大麻,不去規勸輔導等等的",才勉強有點高道德標準。
jimmypp wrote:藝人具有號召力'被青少年學習的特殊身份建議職業為藝人的要定期驗尿'髮...(恕刪) 代言反毒反菸的,結果會吸毒會是大菸槍的,已經多少例子了...前陣子代言健康或瘦身食品的藝人更多,結果爆一大串都是違規藥品...結果幾句話撇清,"沒有研究清楚","不清楚成分",代言費入袋了,卻一問三不知你還相信什麼代言??連律師.醫師.老師代言站台,都會出包了相信藝人?
hugohsia wrote:這應該是誰要求的誰付錢吧?沒事要求人家做檢測,檢測費用總不能叫人家自行吸收吧,還有車馬費,還有當日薪水要算給人家吧? 今天受到人家的質疑了本來身為公眾人物就要主動去自清不然就會一直被貼上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