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擋掛上"公務執行中",然後呢?

那張牌不知道是立法通過的?
還是縣市政府的單行法規?

各媒體的駐地記者會去扒這種糞?
我不這麼認為
駐地記者去追追犯罪新聞,文藝報導,風花雪月...這些還可以
叫他們去搞民代?
大概發燒腦筋不清楚的時候有幾個會這樣做吧~~
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
總覺得這篇更適合之前某位大大PO的名為"權力的傲慢"主題~
好像很痛^^
說要給給媒體追蹤,但是你會發現媒體車上也有一張"公務執行中"
都是一邱之貉

常常看到SNG車,路邊紅線停車
這類"公務執行中"應該都是不合法,但是警察當作沒看到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J傑克 wrote:
軍車當然算公務車因為...(恕刪)


小弟當然知道軍車是公務車
只是想抱怨一樣執行公務
路邊停車不當會被媒體拍照
不小心超速除了基本該有的罰單
公路警察還會通報憲兵隊~然後駕駛就要再被受一次處分(一罪二罰)
路上不小心跟民人發生事故
軍車永遠都是最最最理虧的那邊
小弟想諷刺的是~一樣是公務車~待遇怎麼差那麼多
慾望少一點~幸福多一點~/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人性始終來自於惰性~/先和解的不是認輸~是在乎~
陽光燦爛的日子 wrote:
那張牌不知道是立法通..各媒體的駐地記者會去扒這種糞?
我不這麼認為
駐地記者去追追犯罪新聞,文藝報導,風花雪月...這些還可以
叫他們去搞民代?
大概發燒腦筋不清楚的時候有幾個會這樣做吧~~ .(恕刪)


應該不會 . 不然就沒有樓主提供的 , "市議員消單"的消息, 在媒體爆料了 ....
公務人員,指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擔任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職務支領俸(薪)給之人員。

公職人員:

1.總統、副總統。

2.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

3.政務官。

4.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

5.簡任第十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各級政府機關首長;公營事業機構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上首長及一級主管。

6.公立各級學校校長。

7.少將編階以上軍事單位首長。

8.依法選舉產生之鄉(鎮、市)級以上政府機關首長。

9.縣(市)級以上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

10.法官、檢察官。

11.警政、司法調查、稅務、關務、地政、主計、營建、都計、證管、採購之縣(市)級以上政府主管人員,及其他職務性質特殊經主管院會同考試院核定有申報財產必要之人員。
名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96 年 05 月 15 日 修正)

第 113 條

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
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
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
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類似的規定還有超速或行駛路肩等,狀況相同。

以上的車輛是可以臨時停車的,所以包括媒體、議會上面掛的採訪中或公務中牌子,是不具法律效力的,所以就法律上而言警察有權利開單。
美食、旅遊、中職、日劇、電影、音樂
lyc1127 wrote:
這句話大大的錯民意代...(恕刪)


原來這個時代還有人以為男人跟女人一樣啊~~哈哈
沒用的.....只要不斷有固定比例的人投給她
那些人一樣會繼續連任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有些政治人物
寧可一意孤行得罪多數人討好少數死忠派的原因

各位想車震可以考慮貼一張家務執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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