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8031 wrote:習俗上,沒法律上,可以1=1/2(配偶)+1/2(子女)但涉及到金錢需要法律來釐清時,這家的情誼大概也毀了除非有更好的理由去分,否則分到該得的遺產時,記得也分娘家的香火回去拜,XD 我爺爺四個兒子,香火大兒子拜,請其他三個兒子分回去拜,沒人願意...遺產照分...
太后葉氏 wrote:我媽有個店面大概2500萬,我爸還有些土地但他生病已經不能處分我家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弟弟已經往生,請問如果有一天我媽要分遺產,我能分嗎?我弟的小孩能分嗎?媽是不太可能在有生之年賣掉,因為租金可以養老!但她可以把房子贈與我哥嗎?那時候我還能主張嗎?謝謝大家! 法律上,你當然可以分情理上,媽媽還有哥哥不想跟分給你,也是有可能我們家就是分男不分女,看到上一輩為遺產撕破臉,不相往來,所以從小我就立志自己努力賺錢家中遺產我已表明不分,不過如果其他姊妹需要的話,我的部分會給她們
vu84vu wrote:我爺爺四個兒子,香火大兒子拜,請其他三個兒子分回去拜,沒人願意...遺產照分.....(恕刪) 依習俗就會把長孫提升成兒子輩,變成分五份,大房會多得一份有遺產的話,拜香火就是一種榮耀不是負擔。
管你拜不拜祖先,有沒有孝順父母,遺產子女平權,如果不是生前就處理好,或遺囑有寫明(就算父母寫的遺囑裡遺產一毛都不給你,但法律上你你還有"特留份"可以主張分配遺產),你的兄弟要想分配父母遺產,沒你這個女兒蓋章同意,他們也不能分.如果兄弟存心不想讓你分,大概就不想理你是同胞的這份情,何必跟他們客氣.
很無奈...但目前台灣現況就是如此別以為文明人會好一點傳統產業就不用說了,連園區高學歷工作圈,成天都是兒子來兒子去的生男生女一樣好頂多只會出現在內政部的防性別墮胎文宣裡的口號現實就是台灣這裡就是重男輕女(不過已比日本韓國印度都好很多了)祖先是一回事,真正重點還是在從姓不管老中青三代,普遍心裡還是覺得,就算是都不孝兒子最起碼還能把自己的姓給傳下去除非生小孩報戶口時的姓氏從父或從母...日後改採電腦抽籤制鄰居有人長輩生前就把財產平分給兒子跟女兒但不是沒限制老人家有要求女兒只能嫁同姓氏的老公
所以財產生前就先把分法寫好最好,有意見先喬好,雙腿一伸之後大家照著分。反正自己的財產要分給女兒、孫子、曾孫還是小三,其他人沒有多嘴的餘地。遺產分到六親不認要打官司的,都是人突然走掉,每個人都對分法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