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8031 wrote:
習俗上,沒
法律上,可以
1=1/2(配偶)+1/2(子女)

但涉及到金錢需要法律來釐清時,這家的情誼大概也毀了

除非有更好的理由去分,否則分到該得的遺產時,記得也分娘家的香火回去拜,XD


我爺爺四個兒子,香火大兒子拜,請其他三個兒子分回去拜,沒人願意...
遺產照分...

hb8031 wrote:
孫字輩應該沒有權力主張...(恕刪)


樓主之弟已經死亡, 所以其弟之子(孫字輩)是有權的
太后葉氏 wrote:
我媽有個店面大概2500萬,
我爸還有些土地但他生病已經不能處分
我家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
弟弟已經往生,
請問如果有一天我媽要分遺產,
我能分嗎?
我弟的小孩能分嗎?
媽是不太可能在有生之年賣掉,
因為租金可以養老!
但她可以把房子贈與我哥嗎?
那時候我還能主張嗎?
謝謝大家!

法律上,你當然可以分
情理上,媽媽還有哥哥不想跟分給你,也是有可能

我們家就是分男不分女,看到上一輩為遺產撕破臉,不相往來,所以從小我就立志自己努力賺錢
家中遺產我已表明不分,不過如果其他姊妹需要的話,我的部分會給她們
vu84vu wrote:
我爺爺四個兒子,香火大兒子拜,請其他三個兒子分回去拜,沒人願意...
遺產照分.....(恕刪)


依習俗就會把長孫提升成兒子輩,變成分五份,大房會多得一份
有遺產的話,拜香火就是一種榮耀不是負擔。




Nuke worker wrote:
依習俗就會把長孫提升成兒子輩,變成分五份,大房會多得一份
有遺產的話,拜香火就是一種榮耀不是負擔。

沒有多分一份喔!
其他弟弟妹妹們都不願分香火回家拜~但遺產主張均分~
法律上一定可以。

至於其他甚麼公媽那種, 只是習俗,
看你要不要, 不要也沒違法。
管你拜不拜祖先,有沒有孝順父母,遺產子女平權,如果不是生前就處理好,或遺囑有寫明(就算父母寫的遺囑裡遺產一毛都不給你,但法律上你你還有"特留份"可以主張分配遺產),你的兄弟要想分配父母遺產,沒你這個女兒蓋章同意,他們也不能分.

如果兄弟存心不想讓你分,大概就不想理你是同胞的這份情,何必跟他們客氣.
這年頭還這麼多人念念不忘習俗

真奇怪真奇怪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很無奈...但目前台灣現況就是如此
別以為文明人會好一點
傳統產業就不用說了,連園區高學歷工作圈,成天都是兒子來兒子去的
生男生女一樣好頂多只會出現在內政部的防性別墮胎文宣裡的口號
現實就是台灣這裡就是重男輕女(不過已比日本韓國印度都好很多了)
祖先是一回事,真正重點還是在從姓
不管老中青三代,普遍心裡還是覺得,就算是都不孝
兒子最起碼還能把自己的姓給傳下去
除非生小孩報戶口時的姓氏從父或從母...日後改採電腦抽籤制

鄰居有人長輩生前就把財產平分給兒子跟女兒
但不是沒限制
老人家有要求女兒只能嫁同姓氏的老公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所以財產生前就先把分法寫好最好,有意見先喬好,雙腿一伸之後大家照著分。反正自己的財產要分給女兒、孫子、曾孫還是小三,其他人沒有多嘴的餘地。

遺產分到六親不認要打官司的,都是人突然走掉,每個人都對分法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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