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有個店面大概2500萬,我爸還有些土地但他生病已經不能處分我家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弟弟已經往生,請問如果有一天我媽要分遺產,我能分嗎?我弟的小孩能分嗎?媽是不太可能在有生之年賣掉,因為租金可以養老!但她可以把房子贈與我哥嗎?那時候我還能主張嗎?謝謝大家!
若配偶死亡,另一方可主張財產差額分配請求,將二人婚後財產(扣除繼承)算出差額後平分,剩下的為遺產配偶.你.哥哥.弟弟的小孩(代位繼承弟弟那一份)都有繼承權,各四分之一ps.若是生前移轉給繼承人,在死前二年內的算遺產範圍.
太后葉氏 wrote:我媽有個店面大概2500...(恕刪) 有法定應繼份當然可以。妳的重點應該是生前贈與與將來遺產的主張請求吧?1.被繼承人死亡前三年(現行法修正為二年)內贈與之財產,加計被繼承人遺產後再分配。2.生前特種贈與不管死亡前幾年贈與都要歸扣到遺產裡,加計被繼承人遺產後再分配。3.生前二年的特種贈與不但要歸扣,而且要加計到遺產總額裡報稅。4.生前贈與對象非繼承人者,不發生歸扣和加入遺產總額報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