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柏 wrote:台灣就是不會判重刑...(恕刪) 1.雙親拿出所有錢來賠償被害者 賣房 拿出一生積蓄。2.鄭捷五馬分屍,或 斬首。3.雙親 主動申請入獄15年! (雙親不生出這該死敗類 就不用有那麼多無辜受害)
以前有部老電影"大頭兵",最後一集是把一些受管訓的人集合起來,派去國外當游擊隊執行祕密任務,建議政府也也參考這種方式,不想活的,想殺人的,欠錢還不了的,沒人生目標的,過太爽的......都可以在這裡找到舞台啊.
為什麼人家應該要陪你死...坦白講這種廢物真的拖去槍斃一下吧,自己想死還要拉墊背,不正常...現在每次搭捷運都會站在滅火器附近,沒事就幻想演練一下如果真那麼不幸,要怎麼自保...雖然就算碰到也不一定來的及反應...真的很不希望碰到....但我想如果真的那麼倒楣碰到又反應的拿滅火器噴他,會不會因為一時腎上腺素飆升而不慎打死對方=___=????(驚嚇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