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取貨未領-沒接到簡訊


棒流爪貴虧 wrote:
超商取貨發訊其實是由超商來發,基本上是店長發,而且會到貨時發一次,未領期限前三天再發一次,基本上也是有空閒時才會發,我是店家出貨三天後直接去領看看,台灣這麼小正常都會已到。...(恕刪)


絕對不會是店長發的,因為我在露天上跟不同的賣家買東西送到不同的超商,通知取貨的簡訊門號都是同一支號碼,所以簡訊應該是露天統一發送的。
可以在淘寶買的我就去掏寶
沒法買的才會去PCHome或Y購找
什麼y拍~露拍的爛死了
這年頭誰還去那裡買東西

哲攝 wrote:
小弟有一個問題,想...(恕刪)


一看就知道唬人的而已
法庭上又不是律師說了算
60元運費最多賠60
他以為隨便喊都行嗎
去告也好阿
我國是以原告就被告
他還要大老遠跑到你家那邊的法院才能告
除非你家跟他家很近
否則光車錢油錢他就受不了了
然後才為了60元= =
你想可能嗎

哲攝 wrote:
感謝大大的答覆,剛...(恕刪)


之前有一個也說要告我要我賠運費(好像150元)
也是搬出律師來嚇我說要告我
我跟他說我不怕..你要去就去
那是今年3月中的事情
可是你看現在幾月了
我根本一點事也沒有
他住高雄我住台北
我想他光車馬費就破千了(他以為是我要南下)
還會有心思去告嗎
根本哈哈哈哈哈


yaochangli說得沒錯
7-11取貨付款的才會通知
已先轉帳付錢的,到貨也不會通知

因為我剛好7/3有2件貨品同一天到貨
一件取貨付款
一件純取貨
取貨付款那件有收到簡訊
純取貨那件卻沒發簡訊

但是現在讓我火大的是
純取貨那件,我忘了把匿名改回本名
現在無論用任何方式證明我是取貨人
7-11就是不讓我取貨

既然規定純取貨用匿名無法取貨
那為什麼還可以接受純取貨寄貨給匿名收件人?
這很明顯不合邏輯
就因為接受寄貨可以收運費嗎?

接受純取貨寄貨給匿名收件人
卻沒有提供任何補救辦法給收件人能順利取貨
是要讓交貨便自己有機會多賺一次運費嗎?

別人會認栽
但我不可能
我現在就先找露天要求處理
如果害我無法領貨被退回給寄件人
我絕對找消保官介入
露天、交貨便
一個都別想閃掉
並不是店長發的,是拍賣平台
店員沒有閒到一百多件一個一個發訊息

然後下單時一定有看到需要對證件的提醒,自己愛用暱稱只好哭哭了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並非蓄意虛假訂購來浪費賣家的運費, 不會構成間接毀損的.

對方需要"證明"你"蓄意", 而且商品本身價值並無減損, 這都和間接毀損的成立要件不符.

提告是他的權利, 但若你所言屬實, 他絕對告不贏.

另外, 這運費60元也是貨運公司該負責的, 運輸期間的包裝汙損而導致無法寄運, 那責任不在買賣雙方.
smart04910 wrote:
之前有一個也說要告...(恕刪)


運費 你也是同樣買不取貨? 如果也是如此 那也也在為自己行為合理化吧

如下標後不買 為何不直接告訴賣方你想下不買 要取消訂單 .

那如果抓準這心態 任何人要去整一個網路小賣家 只要找100個網友下標不取貨 那他就虧損6000元

不要說鑽點生活小錢 還要虧損 不屬於應該的虧損費運 不是無辜?

這樣的事情您都能洋洋得意說? 如沒要買沒法跟賣家說沒要買嗎? 應該請假也要去告您 端正社會風氣 才對

把運費 為了出庭請假 上班損失的金錢 還有出庭的車馬費 都算入 求償金裡面

cillinjovn ((抱歉真的看錯了 抱歉我眼睛有問題 北高看錯))



沒水準讓人賠了運費,然後很開心的是台北人,你搞錯了吧
吐吐龍 wrote:
運費 你也是同樣買不...(恕刪)
他住高雄,你住台北 如果他在高雄提告,你要去高雄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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