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文看不懂 你就不能寫白話一點嗎


金正嫻 wrote:
另外,沒有主詞,誰曉得是誰要將繕本送給原告阿...(恕刪)


...通常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發這封函的人要自行將文書送給原告
即便沒寫主詞"本法院" 也應該能看懂才對

另外 這只是隻字片語 估計整段話最前面還有個本院本股之類的
金正嫻 wrote:
另外,沒有主詞,誰曉得是誰要將繕本送給原告阿
他朋友會以為是自己要將繕本(外帶懷疑這是啥)送給原告...(恕刪)


這句話是印在法院傳票
傳票上有寫明是誰發通知給誰
所以主詞是誰就不用另外說明

繕本是複本的意思
以前沒有影印或電腦列印
文件複本要手工抄繕所以叫繕本

如果非要改白話
是不是每隔幾年要修改法律名詞
以後甚至會有"奧多比可攜式文件本"??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這樣還不夠白話?

到底要多白?

這樣都看不懂是誰的問題?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看不懂法院等單位都有可以免眼費咨詢的律師
打個電話過去問就行了

hgc1112 wrote:
並逕將繕本送原告


這句還不夠白話嗎
原來現在的年輕人語文能力下降的那麼嚴重啊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hgc1112 wrote:
朋友收到法院公文 ...(恕刪)


22k不是沒有理由的。
Mr ciprino wrote:
這句還不夠白話嗎原...(恕刪)

這也只是其中一句
你把這句話拿去問你家附近的老伯伯甚至是一些大叔
看是不是每個人都懂
原po也沒說他朋友幾歲,是在年輕人什麼

papageno wrote:
22k不是沒有理由...(恕刪)


講的好像原po朋友22k一樣
如果今天外語學院和理工學院畢業出來工作
賺了22k的好幾倍
有天收到了法院公文
他們敢保證全都看得懂?
老拿22k做文章

Bemo_Du wrote:
這也只是其中一句你...(恕刪)


所以你也是看不懂的其中一位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不能寫白話一點
不能寫白話一點
不能寫白話一點









,,,沙烏地阿拉伯46歲富翁阿布杜拉齊茲被控在英國倫敦性侵一名18歲少女,
但辯稱他是不小心「絆倒」然後「跌倒」在少女身上,性器官意外插入,
南沃克皇家法庭15日竟以此判定其性侵罪名不成立。

Bemo_Du wrote:
這也只是其中一句你...(恕刪)


這不只是看得懂看不懂的問題,

更大的問題是現在人只要不合己意就是要別人改變來配合自己,

公文要這樣寫的原因前面大家都說完了我就不再贅述,

但自己看不懂不去問人不去查資料反而跑到論壇發文抱怨,

這樣的行為被人酸其實還蠻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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