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要求刷退拿現金的合理性?

請他自己搞清楚信用卡的運作機制,
刷卡與退刷是他跟他信用卡銀行之間的事,
貴公司只是事後請的到款所以認定有消費,
至於退刷流程要多久才能消掉這筆,
你只需要負責退刷動作,
時間多寡請他自己跟銀行喬,
怎麼都沒聽過退刷有拿現金這件事,
是不是腦殘想出來的,
退刷的話這筆刷卡交易已經被取消,
根本就等於沒收他錢了,
為什麼還要退現金?
那不就等於退兩次,
貴公司還倒賠?
請樓主跟刷卡簽單銀行連絡,辦理當筆刷退的功能
刷卡機是可以退刷單筆的不受當日刷卡金額限制,依照授權碼退單筆,只是這功能要另外申請
applejap wrote:
17號刷了一筆款項
19號要求退款
可是由於卡機以結帳所以銀行方面說要填寫退款單才能退款 工作天約7天左右
但是客人要求馬上退款給他不然退現金給他
他主張的理由是他卡片刷了銀行有扣額度代表錢已經算在我們頭上
所以她要馬上要拿回...(恕刪)

超誇張
請問她刷卡消費,這筆卡費現金繳款了嗎? 你商店收到銀行給的現金款了嗎?
她連卡費都還沒繳,哪來的現金退款
有意見要她先找刷卡銀行吧,商店配合處理,謝謝
民事問題,警察頂多來關切而已,應該很煩了

每個公司的金流都有一定流程
如果符合條件可以退現就退現
如果不符條件就可以不理她
開罵叫囂直接找警察處理即可
剛看影片,那婦人還語帶威脅
說如果我血壓飆高怎樣怎樣就要櫃姐負責
這種東西我只能說,在台灣或許行得通
到其他國家可能早就被警衛轟出去了

applejap wrote:
按照信用卡公司退款機制他說太久了他不能接受 不排除報警之類的

所以這種情況我要請警察來協助還是怎樣的方式比較妥當


既然是客戶自己說要報警
那就讓他去
這種東西是安全性的問題
刷卡金怎麼來怎麼回去
都是有一定流程

即使叫警察來
在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
根本沒有任何公用
講這種屁話就是嚇不懂的人
是我 老闆不再 老闆不再

退貨不能作主不能作主

然後 要刷退 換現金 馬上通知銀行來

這是 不予許的

讓他停卡以後就沒搞頭啦~~~


國語日報都有寫了

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961

本案中,如果雅琦以假消費的方式,與商店勾結,換取現金,使銀行誤認有消費而墊付款項,屆時雅琦的行為會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實體店面沒有7天退貨,為什麼可以退貨??

odie807 wrote:
每個公司的金流都有一定流程
如果符合條件可以退現就退現
如果不符條件就可以不理她
開罵叫囂直接找警察處理即可
剛看影片,那婦人還語帶威脅
說如果我血壓飆高怎樣怎樣就要櫃姐負責
這種東西我只能說,在台灣或許行得通
到其他國家可能早就被警衛轟出去了...(恕刪)


直接就叫百貨公司警衛來了
他拿武器在那邊揮舞,已經感受到威脅了
櫃姐應該直接退開....還在跟他講什麼,多講的
就叫警衛來,看是要報警還是怎樣,讓樓管來處理

高血壓什麼的,你就退開不要接話了
到時候有什麼毛病也難說要賴你頭上
遇到鬧事的自保最重要...

之前不是還有奧客鬧到叫櫃姐下跪道歉的
櫃姐還哭了,哭什麼啊,遇到精神有問題的哭什麼
退開幾步,罵不還嘴,直接叫樓管跟警衛來就對了
跟精神病講道理,吃飽撐著...
萬一她下個月跟信用卡公司說東西已退給商家,
不願意繳款, 舉證就變成在您公司.
就算沒發生,
這算是一筆成功的交易,
交易金額 信用卡公司要1-2%手續費, 要繳5%營業稅,
還有隔年要繳的稅金.

按照手續退刷 她損失的只有"被占用幾天的信用卡額度"

那 還要退現金嗎?

其實大家忽略了一個重點

對方是長期這樣做的百貨黑名單

刷卡什麼機制的應該早就清楚了

只是想刁難店員而已

反正公司跟金管怎麼規定就怎麼走

看公司監視器有沒有錄影錄音

不然就是自己身上準備,動手或辱罵就提告

你不照規定走...出事了你要扛

賠錢事小,被公司告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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