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tman76 wrote:
有跟律師導論過。告他我不划算 (他應該也算準了這樣)
我在台北他在高雄。我不是要跑法院就是請律師。最後可能也只拿回1萬元
倒不如把他們做的一五一十說出來。絕無造假。只希望沒有其他網友跟我一樣...(恕刪)
蛤??
婚禮這麼神聖重要的事情??
你就這麼算了..............
你就這樣吞下這口氣???
真是..........令人感覺....你其實也不重視婚禮攝影
你如果很重視就要據理力爭才對阿
以後你只要拿婚禮照片或影片出來看,就會看到滿滿的憤怒,遺憾,不甘心,還有無力感(自己當時怎麼不據理力爭)
衝了啦,如果你真的很重視就硬起來告他
加油
你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