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osLin wrote:你以為這很簡單嗎人力...(恕刪) 哦!食安風暴時也是說人手不夠。不是說公務員冗員太多了嗎?又不是要他們天天檢驗食品還是時時開單。產生嚇阻作用就夠了。總歸就是-績效掛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臺灣目前最需要的執政態度就是,強悍,強悍,再強悍。不只在桃園那種爛地方,整個臺北也是,並排在台灣已經合法化了。那些縣市首長,只知到選舉,違反選票的工作絕不碰,免得敗選。換人執政有屁用嗎。難怪大家都跑日本去旅遊,避開這種髒雜亂生活環境。
navigator wrote:違規停車哪裡都一樣...(恕刪) 我比較希望更科技的作法,政府成立專責單位結合雲端科技上傳影像影音與定位、號牌辨識功能等,配合警察執勤之行車紀錄器、秘錄器傳輸,達到所視即所執勤開單之目的,專責單位負責最後審核與查驗之工作,這還能順便抓通輯犯與重大犯罪,我相信要執行不難,問題還是卡在那民代,有什麼樣的民代也是人民選出來的,真有那一天時,我想每個人遇到警察出巡時就像看到鬼一樣閃得遠遠的,什麼違規應該都趕快退散,因為想求情門都沒有,直接上傳的,一線員警察想作弊放水都不行。